看完《女司机被强奸之后》,心情颇为沉重;看完朋友们对此事件的议论,心情更为沉重。
对于三个歹徒,相信所有有正义感的人都已经义愤填膺,能口诛的口诛,能笔伐的笔伐了。我不重复再说什么。
对于那个唯一有点良知的乘客,相信有点同情心的人都已经赞赏有加,该表扬的表扬,该褒奖的褒奖了。我也无意多说什么。
对于那十个冷漠的看客,相信有点基本觉悟的群众都已经进行了严厉的谴责,该责骂的责骂,该痛恨的痛恨了。并且他(她)们已经用生命作为了代价。我也不能再多说他(她)们什么了。
对于那个女司机,很多人寄予了同情、关爱、甚至支持。这比事件本身更令人感到沉重。为此,我倒真想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说两句。
首先,我不赞成称女司机为烈女。
如果她还活着,她将会因杀人罪而被检察机关起诉。她是一个犯罪嫌疑人。那怕是她只将三名歹徒撞死,也不能算是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成立有四大要件:其中之一是必须对正在着手犯罪的行为人而实施的。歹徒轮奸完毕,不法侵害过程已经结束,所以不能实施正当防卫。更何况车上还有其他十名乘客,无论他们是无辜还是有辜,毕竟是十条人命。除了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外,谁也无权剥夺别人的生命。
经常看到新闻媒体上介绍这样的事件:某少女为了保持自己的尊严,誓死不当卖淫女,奋不顾身地从高楼大厦上跳下去。有的被摔成重伤,残疾终身,有的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们才是真正的烈女,值得新闻媒体大书特书地去宣传。
如果很看重自己的尊严和贞操,该女司机应该誓死不从,反抗到底,直至付出自己的生命。强奸是重罪,轮奸属情节特别严重,持枪更是重上加重,再加上一条人命,依法起诉,三名歹徒都将会被判死刑。女司机也不枉死,这样,她才是真正的烈女。
她还可以选择把车直接开到公安局或者就近派出所报案,这样三名歹徒同样也逃脱不了法律应有的制裁。女司机也可以称得上是烈女,值得人们称颂。
然而她却偏偏选择了犯罪。从一个受害人沦为犯罪嫌疑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
其次,她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偏差。
也许在女司机看来,她之所以被歹徒轮奸,完全是看客们的错,因为他(她)们没有出手援助。如果其中有人不惜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挺身而出,或许歹徒会因杀了人而惊惶失措、狼狈逃窜,该女司机的清白自然会得以保全;如果乘客们嫉恶如仇,齐心协力,共同上前制止,也许歹徒们会因胆怯而作罢。是的,他(她)们的确冷漠,的确没有良知。但无论怎么说,犯罪的是歹徒而不是他(她)们,女司机没有权利把自己满腔的怒火发泄到他(她)们身上。
谁家里着了火,过往不救的统统都该死吗?他(她)们并没有犯罪(具有特定职业的人除外,如月霜说的消防人员面对大火不救是犯罪行为)。
对于他们消积的不作为行为,虽然法律不能审判他(她)们,但还有道德审判他(她)们。女司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生命。
最后,女司机死的没有任何价值。
如果她不惜以死抗争,或许不仅能让歹徒慑服,还能多少唤醒一点看客们的良知。死得其所。悲哉壮哉。
而她这样付出自己的生命,除了令人婉惜之外,没有任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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