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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物 招 领 兹有为伊消得女士,于2003年9月13日晚8:30左右,在“四十”聊天室里不小心一下子捡到两件贵重的马甲。一件马甲的背后印有“洪七公”三个字,另一件马甲的背后印有“悠悠园中柳”五个字。 为伊消得依稀仿佛记得,这两个名字好像都在哪儿见过。她想啊想啊想啊想,终于想起来了:是在四十港里看帖时见过这两个名字的。于是为伊消得拖着感冒未愈的病体,娇喘嘘嘘香汗淋漓地奔向四十港里,瞪大着一双凤眼在版上一个名字一个名字地查找。找啊找啊找啊找,找到一个“洪七公”。点击“洪七公”,社区信使马上出来告知:洪七公,年龄53,性别男,来自浙江,其他保密。为伊消得又继续找啊找啊找啊找,又找到一个“悠悠园中柳”,点击“悠悠园中柳”,社区信使又出来告知:悠悠园中柳,年龄42,性别男,来自山西,其他保密。 咦——这下子为伊消得懵住了:明明亲眼看见这两件马甲是从同一个人身上脱下扔在聊天室里的,怎么现在又变成两个人的了?难道这个人会换身术不成?为伊消得晕啊,被这些谜团弄得。她不知道这个神秘人物到底是来自浙江的53岁的江南俊男呢,还是来自山西的42岁的北方彪汉呢? 哦对了,“洪七公”临脱下这件马甲时还告诉为伊消得一个天大的秘密。他说他日思夜想的梦中情人是一个叫“摇摇”的女士。“摇摇”是谁呀?为伊消得查遍了版上的名字,也没找到“摇摇”。唉!又晕了。 尽管为伊消得被这些谜团弄得发晕,但她还是知道一个真理的:捡到东西要归还。小时候唱的歌她还记忆犹新:“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更何况为伊消得捡到的是两件贵重的马甲,她可不敢私吞。但在哪儿能找到这个神龙见尾不见首的失主呢?为伊消得失眠了,想了一夜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一个周全的办法来。看来也只有到四十港里帖个启事了。若有人前来认领,验明身份后立即归还,并拒绝任何谢赏;若无人认领,那就只好上交版主啦。 今天谁值班? ※※※※※※ 擦肩而过的不仅仅是缘分 |




我野蛮我怕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