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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周四,阳光。 今天感觉又点冷;气象播得还是准确的。冷空气迈着她的小脚光临到草人的城市。翻了日历下个星期是立冬;时速很快,秋天过去,冬天又来,日子照旧在复制着一样的时光。 今天开的是上诉案,一个签名得要十万元;哧哧,这个签名比书法家都值钱,书法家签名是卖钱的,拿钱的!我们今日的老兄他很无私,签名后还要付钱给对方,付10万元钱给他生意场上的合作人销售商。一审法院支持这老板"捐赠"。有功!判决后,我们这"老板"成了杨乃武;他要到包青天的地方讨个说法,便叫了我们去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故事是这样的:话说某年某月,这"杨乃武"老板,为了打开他产品的市场,翻越了千山万水,来到一个靠海的地方;因为"大海是我的故乡",当然也是他的故乡。民风好啊;这"杨乃武"老板把他生产的产品委托"小白菜"销售,你赢,我赢,大家赢。天有不测之风去,人有旦夕之祸福;谁也不能料到;做了二、三年生意,各种的因素结束了他们的生意;好朋友是要勤算帐;算了帐,写了条子,当该结束。可结束之后非要插点花算是对友情的回报,即在结算条子下面写了从此以后"这"杨乃武"老板"不能在大海附近做生意,如委托他人买卖得罚款10万元给"老白菜","杨乃武"老板做生意是他的目的,他办厂就是多销售,多赚钱;协议签了后,这"杨乃武"老板,忘了与老白菜的协议,在大海边上销售他的产品。老白菜发现后就一纸诉状把这"杨乃武"老板送到脸不那么黑的包青天处。搞了三、四个月,答案支持老白菜的请求;这"杨乃武"老板要捐赠十万元给老白菜。冤案啊! 这案件焦点是诚信与市场垄断的冲突?可不是签了协议就得遵守协议的内容;但如今又不是计划市场,而是商品市场。商品市场不能搞垄断的,是讲竞争的,谁都可以在市场里进行销售。订立限制他人销售的协议显然是破坏市场的秩序?这样的协议订立还要去遵守?遵守得要讲原则啊,也应该在法律的原则范围里遵守才对啊。你订立协议破坏经济市场显然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啊。 ※※※※※※ 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论)行动;注意你的(言论)行动,它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