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二月一日
周四,阳光。
时速很快,一月过去,二月又来,日子照旧在复制着一样的时光。
昨天去仙人居住的地方,今天又要踏上太平的路;替"坏人"说话。
一个小时的路程,有人作伴,也不见得漫长,很快就到达目的地。
开庭时间未到,只有站在门外听着同行的不同凡响精彩的辩护,观摩别人也是学习的机会啊,轮到偶们已是九时多钟了,案情简单:一个农民哥哥在市场经济里,为赚几个小钱,开了个加工作坊,凭着自己手巧的话儿混口饭吃,因农民没读过多少的书,也不懂法律,所以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为他人加工产品,即加工的他人已注册使用的商标;其行为在法律上就要给你戴上帽子,注上坏人的标签,法律上的用语罪名是构成假冒商标罪。
上午的庭审人物不多,法官一人,书记员一人,律师一人,被告一人,四个角色,没有公诉人,胆子极少的农民哥哥今天你也用不着在如此庄严恐怖的地方胆战心惊;你方唱罢偶登场,一切都是走过场的形式;偶们律师的辩护词也老早备份;法官大人念的起诉书及在最后的宣判如连珠,听不懂他到底说的是什么?开庭时间在十五分钟结束,快餐流行在法庭上了。遗憾的是无法展现偶们律师的风采,无奈啊,无奈!最后当然是有了结果,这个结果是在意料之中,判了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的刑期;欧开!偶们的农民哥哥2007年的春节将不在看守所度过,那是天大的好事啊
[本帖已被温柔稻草人于2007年2月1日20时31分21秒修改过]
[本帖已被温柔稻草人于2007年2月1日20时37分59秒修改过]
[本帖已被温柔稻草人于2007年2月1日20时40分29秒修改过]
草人三个代表学得不错,能为我们农民兄弟说话,我表示严重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