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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腐败,提起腐败现象,人们往往会和贪官联系起来,好象只有官员才有腐败的条件和能力。而且还会加上“个别”或者“极少数”这样一个注释。也就说我们的国家和政府还不算是一个腐败的国家和政府,腐败只是个别现象,是因为存在着极少数的贪官污吏给我们这个开明民主的国家和政党抹了黑,而且国家正在加大反腐力度且不时有腐败分子频频暴光于媒体。 官员腐败大家有目共睹,所以为了能够区分出尚未腐败的那一部分官员,我们把触了霉头的官员称之为贪官,余者自然就是清官了。如果我们按着被杀头的贪官的比例看,我们不能不相信这个国家还是清官多。因为被杀头的真的是“极少数”。 报载,河南某县一个县级领导的小车司机一年之内换了68条轮胎,为领导收受贿品1467件,领导受贿1287万元,司机从中渔利211万元,同时在为领导望风把门拉皮条的过程中自己也先后和60多名女性有染……呵呵,看了这样一组数字诸君有何感想?官员如此,官员的司机如此,全国上下有多少官员多少司机,这样的官员和司机所占比例有谁感枉自揣测?以点带面管中窥豹,腐败绝对不仅仅是一种个别现象,只是腐败的程度和方式存在着量的差异而已。 国家和政府是口口声声反腐倡廉的,但是反腐倡廉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头上,杀一儆百也不过是饮鸠止渴。若想真正的做到遏止腐败还需要从法制和制度的健全上下工夫。甚至,更主要的要从中央做起。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意思。 首先是公款消费。迎来送往中一年几千个亿的真金白银香了谁的嘴臭了谁的屁股?又有谁能保证这几千个亿没有通过巧取豪夺假公济私装入个人的钱袋?但是别忘了,这些单据都是能够正常入帐的,是政府在年初财政预算中早就预算出来的。换句话说,这些我们百姓认为是腐败现象的事情是这个提倡反腐倡廉的国家和政府允许的。 其次是公车消费。现在我们不难看到即便是乡一级政府都会有一辆或N辆小车,一个只有几个人的科级单位也拥有一辆小车。购车款项加上车辆本身使用维护费用以及司机的工资福利,举国上下这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的开销,相信国家和政府早已是心知肚明的。那么就有了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明知道公款消费以及公车消费是一个滋生腐败的黑洞,政府和国家为什么不加以限制或者从根本上制止呢?利益集团!这是一个在新华字典上目前还不能查阅的词条。任何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即使是一个帮派都会有一个尽可能庞大的利益集团,中国也不会例外。这个利益集团是国家政党乃至帮派得以生存发展的基石。 所以说,反腐也许只是一种形式。历朝历代也就是因为把反腐当成了形式才会自掘坟墓直至灭亡。 要想国家长治久安,反腐就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头上,国家的利益集团应该是广大的人民大众而不应该仅仅是国家机器。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人民的力量一旦澎湃汹涌起来,国家和政府不过是汪洋中的一条船。 2006.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