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芦花(小说)
(一) 李子华走下火车,站在长长的站台上,有些茫然。这是四十年来他魂牵梦绕的地方吗?这是四十年前他挥洒汗水,留下许多梦幻、许多遗憾的那片土地?昔日浩瀚的苇海,纵横交错的沟塘不见了,那低矮的茅草房、土坯房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崭新的现代化城市。高楼林立,绿树成荫,街道纵横。一望无际的田野上,稻浪翻滚,一座座高耸的井架在田间、在旷野巍然挺立,一座座采油机唱着动听的歌谣向来往的人们点头致意,大街小巷,车流如织,行色匆匆的人们,脸上挂着喜悦,挂着幸福,也挂着现代人的生活节奏。 四十年了,这里发生的变化竟然是这样的大,一点也没有了李子华脑海中的所镌刻的痕迹了。这片土地发生的巨大变化深深地刺激着李子华的神经,使他激动,是他振奋。而在高兴之余,不知为什么在他的内心深处也隐隐地感到了一丝的遗憾。他知道,那是四十年前在心中留下的解不开的情结,这片土地,为他留下了多少汗水,多少泪水,多少笑声,多少痛苦啊! “子华!”一个声音打破了李子华的沉思,他转过身来,一个60多岁、头发花白,体型微胖的老者站在了他的面前。 “强子?---王鹤强?”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泪水顺着他们的脸颊流了下来。四十多年了,岁月改变了他们的容颜,在他们的身上留下了太多的痕迹,然而,当年南大荒造就出的那种神韵,那种芦苇一样的气质是无法改变的。尽管过去了这么多年,他们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李子华和王鹤强是1963年的时候一起下乡到盘锦的知青,他们在一个青年点里度过了六年的时光。那是一段难忘的蹉跎岁月,也是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每当回首那段时光,他们的心里总有着一种莫名的激动和惆怅……… (二) 1963年7月,李子华、王鹤强等13名高中毕业生,响应毛主席关于“一切可以到农村中去工作的这样的知识分子,应当高兴的到那里去。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从沈阳这座繁华的大都市来到了盘锦-------这片尚未开垦的处女地南大荒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初来这里,李子华他们满怀豪情,壮志凌云。他们也想象邢燕子、候隽那样,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谱写壮丽的诗篇。 7月的盘锦,正是芦苇疯长的季节,大片大片的芦苇远远望去,像一片绿色的海洋,微风吹过,层层叠叠的绿浪此起彼伏,偶尔,一群群鹤鸟腾空而起,为这寂寞的苇海增添了许多神韵。 星罗棋布的水泡子鱼儿成群,螃蟹遍地。去沟塘里挑水,提桶上来一看,满是欢蹦乱跳的鱼。飞禽走兽不请自来,高粱米饭快熟了,正冒着热气,转身一看,野鸡被烫死在锅里头了。初始,李子华他们这些城里来的小青年们看到这些欣喜若狂。尤其是刚刚从饥馑中走出的他们,那种兴奋简直是难以言表。 然而,过了一段日子他们便觉得日子并不像他们想象得那么惬意。单是这蚊虫,便把他们折腾得鸡飞狗跳。 盘锦地区位于辽河的下游,这里是许多河流入海的地方,到处都是湿地,到处都是沟塘水泡,是亚洲最大的芦苇产地。夏天的晚上,蚊子象开了锅似的飞来,尽管每家都在屋里点上蒿子茅草驱蚊子,但依然难以入眠,李子华他们将衣袖、裤脚等都扎上,脸上用毛巾盖上,依然逃不脱蚊虫的叮咬。白天劳作,夜晚难眠,很多人憔悴不堪。 这里的饮水都是土泡里水,水土不服,使许多人病倒了。霜降一来,草丛里的蛤蟆席地滚来,黑压压地堵在了门口窗台,拼命地往有热气的地方挤,糊窗纸被弄得千疮百孔。有时候,睡觉翻身,蛤蟆便会压在身底。 封冻之前可以钓鱼,河里的鲇鱼多的是,下竿就有,很少落空。有道是:鲇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鲇鱼味美至极。然而上顿接下顿地吃,吃得李子华他们见到鲇鱼就想吐。没到两年,这批下乡的青年就走了一半。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李子华的战友们串联的串联,回城的回城,原来热热闹闹的青年点只剩下李子强一个人了。因为祖父是国民党军官的缘故,他成了狗崽子,没有资格去串联,当然更没有理由返城,李子华成为了这片田野的孤独守望者。 在离他住的不远处的苇田上,有一个小木屋,木屋的后面有一个瞭望塔,是秋冬季节用来观察苇海火情的。木屋悬空建在苇海之上,是守苇人住的地方。在这盛夏季节,木屋像绿色汪洋中的一艘小船。李子华非常喜欢这间小木屋,通风、阴凉、清静,于是当夏天来临时候,他便搬进这间小屋。白天跟农场的职工一起下田劳动,夜晚他或躺在床上看书,或站在瞭望塔上赏月,日子虽然孤寂,但也平静悠然。 (三) 李子华永远忘不少了那个夏季的黄昏,天边火红的晚霞把苇海度上了一层金色的霞光,微风中,苇浪起伏,鹭唱鹤舞。前一天晚上的一场暴雨使沟塘、水泡积满了水。水漫过沟沿,使芦苇丛中许多鹤鸟的窝漂了起来,好多鸟蛋漂在水面,一些幼小的鸟被水淹死了。李子华划着橡皮筏在苇塘中穿梭,看到被水浸泡的鸟窝就把它们挪到地势较高的地方。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鹤被芦苇拌住了翅膀,卡在苇丛里哀哀地叫着。李子华小心地拨开芦苇把它救了下来。 小鹤的翅膀断了,李子华正要把它带回小屋,为它治伤,突然李子华突然听到女人的喊声: “救命啊----”他赶忙掉转橡皮筏向声音的方向划去。 拨开眼前的芦苇,在他的前方是一个很开阔的水塘。一个姑娘不知怎么滑进了水塘,她的两手在拼命地抓着塘岸,但是这里的沟塘都是烂泥,没有可抓牢的地方,姑娘徒劳地挣扎着,身体却越陷越深…… 李子华跳下橡皮筏,将姑娘连推带抓地推到了筏上,然后自己也翻身上筏,皮筏在绿色的苇海中穿梭,向着小木屋的方向行进。 被救的姑娘叫刘美兰,是毗邻农场的知青。三年前从钢城鞍山下乡到了这里,是西安农场的职工。美兰是一个漂亮的姑娘,高挑的身材,玲珑的曲线,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虽然风吹日晒,但她的皮肤却白皙细腻。 美兰这些天心里特别的烦,杨水为象个苍蝇一样天天围着她转,使她挥不去、赶不走。这个在美兰眼中地痞无赖型的人物,是西安农场场长的儿子。他长得贼眉鼠眼,在这一带打架斗殴,偷鸡摸狗,谁也得罪不起。 那日,美兰到场部找场长,想调个工作。女知青们前前后后都走了,剩下了几个不是在小学当教师,就是进了场部机关。而刘美兰因为父亲是右派,回城与她无缘,好的工作也难以沾边。如今当小学教师的林凌也返城了,正好空个教师的缺没有人补,于是美兰找到了杨场长。 杨场长的家就住在场部院里,杨场长的儿子杨水为正提着两只刚打死的大鹤走进门来,一眼发现了站在他们家门口徘徊的刘美兰,他上上下下打量着眼前这个漂亮的姑娘,立刻被姑娘的神韵迷住了。 “哈,好漂亮的妞儿,来来来,屋里坐。”杨水为将手中的鹤扔在了一边,眼睛色迷迷地盯着姑娘的脸。 “杨场长在家吗?”高美兰怯怯地问。 “找我老爸?他去总部开会去了。”杨水为眼睛盯住了姑娘的胸脯目不转睛。 刘美兰被他看得满脸通红,转身就往回走。 “别走啊,找我爸有什么事,跟我说也是一样的。”杨水为拦住了美兰。 “没什么事,等杨场长回来再说。”高美兰躲过杨水为走了。 杨水伟望着刘美兰的背影发起呆来。他从来没注意过青年点里还有这样漂亮的知青,城里姑娘的雅致和白皙使他夜不能寐,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刘美兰追到手。 于是,泼皮杨水为一改游手好闲的浪荡形象,天天跟着刘美兰一起下地,插秧、除草、施肥什么活都干,为的就是天天能够围着刘美兰转。无论田间还是地头,他就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贴在美兰的身上。 刘美兰这个烦啊,躲也躲不掉,甩也甩不下,还得罪不起。这天午后,刚吃完午饭的她跟谁都没打招呼就自己走了。 沿着荒凉的田埂一直往北走,郁郁葱葱的芦苇有的向她招手,有的向她微笑。行走苇海之中,仿佛走在绿色的长廊里,她的脚步间或会惊飞一群群鸥鹭。她的心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有着一种少许的安逸。 在一个大水塘边,她立住了脚步。她看到一只乳白色的大鸟蛋正漂浮在水里,不远处一只灰雁盘旋在苇塘的上空哀哀地叫着,她知道这是灰雁妈妈的蛋,灰雁为失去的蛋而痛苦。她想到了自己的妈妈,下乡后,母亲曾几次来盘锦看过她,每次走的时候母女都是泪流满面。依依不舍的情怀,还有难以言表的眷恋,多像这只灰雁啊。 刘美兰小心翼翼地下到水塘边,她想把那只雁蛋捞上来,送到高的地方,让雁妈妈不再伤心。蛋就在不远处,美兰一只手拽着岸边的芦苇,防止自己滑下去,一只手使劲地往前探着,试图捞到那只蛋。蛋很滑,手怎么也抓不住它。美兰的身子使劲地往前探着,突然,那只手抓的芦苇脱落了,美兰的身子迅速地往水塘里滑去。 身体越来越沉,水塘越来越深,美兰的身子陷在烂泥里,脚怎么也拔不出来,她不会水,她害怕了,求生的本能使她拼命挣扎,嘴里不禁大声喊叫起来:“救命------” (四) 刘美兰坐在皮筏上,心里怯怯的,她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要把她带到哪里。天边的太阳渐渐地沉到了海里,火红的余辉把茫茫的苇海镀上一层金光。沟沟岔岔的水泡子在夕阳的照射下,波光粼粼,一群群水鸟时而塘边信步觅食,时而振翅飞翔。刘美兰根本无心欣赏这黄昏的美景,她的心里忐忑不安,她真的怕刚逃离死神,又进入虎口。 李子华一只手抱着那只受伤的小鹤,一只手划着桨,他一直没有跟这个姑娘说话。在一个开阔的水塘边,他下了船,将纤绳固定在一个木桩后,他开口了: “下来吧,这里的水浅,把自己身上的泥洗一洗,一会儿到屋里换一件干爽的衣服。”说完他头也不回抱着小鹤就往小木屋走去。 刘美兰洗净了脸上和身上的泥,眉眼清秀的容貌显现了出来。她把身上的衣裤拧了拧,湿漉漉的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 李子华找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放在床上,他自己抱着受伤的鹤坐在了院子里。他一边给小鹤伤了的翅膀擦药,一边用眼睛的余光扫了刘美兰一眼。李子华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姑娘虽然不是天生丽质,但真的很耐看。高挑的身材,白皙的脸庞,弯弯的眉毛,丹凤的眼睛。尤其是那湿漉漉的衣服紧裹的身材,凹凸有致,使他血流加快,心,怦怦地跳了起来。 刘美兰可怜楚楚地站在他的面前,姑娘惨白的脸上还现着惊魂未定的神色。李子华赶忙收起目光,低头看这只受伤的小鹤。 “谢谢大哥救命之恩!”刘美兰在李子华面前鞠了一个躬。 “别、别、别,这点事算个啥啊?”李子华不好意思起来,脸也红了。 李子华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下乡到盘锦这个南大荒已经三年了,这里人烟稀少,女人也就更少了。一起下乡的两个女生没到半年就都走了,这里仅能看到的几个女人都是农场里的大婶大嫂。在救她的那一刹那,脑子里并没有多想什么。回来的路上,尽管他的心中充满了疑问,但是因为腼腆,也因为怕吓着姑娘,他什么话也没说。 “进屋换件衣服吧,饭在锅里,饿了就吃点,今晚你就睡在这里吧。”他把包扎好的小鹤放进一个笼子里,拎着水桶就走了。 李子华没用多长时间就摸了半桶子泥鳅,这些东西足够小鹤吃上一、两天的了。月亮升起的时候,李子华披了一件长袖衣服登上了小木屋后面的瞭望塔。 夜晚的苇海别有一番韵味。白天这里是视觉的海洋,夜晚,这里是听觉的世界。黛色的苇海在皎洁的月光下少了白天的喧闹,鸟儿们归息了,而蛙声喧嚣了。风吹着苇叶,轻轻地吟唱,宛如舒伯特的小夜曲。偶尔有一两只夜食的鸟儿冲天而起,惊起鸥鸟无数。 李子华坐在瞭望台上,顺手摘下一枚苇叶吹了起来。悠扬的笛声与晚风下苇海的涛声相和,明亮的月光倒映在苇塘里,发出碎银子一样的光芒,夜色真美啊! “你吹的曲子真好听!”不知什么时候,刘美兰站在了他的身边。 刘美兰是被李子华悠扬的笛声吸引到这里来的。虽然他们相识的时间不长,但刘美云却感到了一种踏实与信赖。她换上了李子华那身又肥又大的衣衫,看着自己的装束,她自己也禁不住地笑了!很滑稽、很荒唐,自己怎么穿上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的衣衫?可是,不知为什么,她的心里隐隐地有一种快乐的感觉在悄悄地涌动着。 李子华看到眼前站着这个姑娘,心里虽然有一丝慌乱,但又有着一种莫名的兴奋。 “瞎吹啊!不成调的!”李子华有些羞涩。 “这个地方真美!”姑娘依在护栏上,眼睛一会儿仰望着明亮的星空,一会儿俯瞰黑黢黢的苇海。 “是啊,这个地方是很美。在诗人眼里,到处充满着诗情画意,在音乐家眼里,到处充满着旋律。然而,在我们这帮流落他乡的拓荒人的眼里是什么?蒿草、野塘、孤寂、荒凉!”李子华望着茫茫的星空,喟然叹道。 “你也是知青?”刘美兰问道。 “是啊,沈阳的,来这里已经三年了!你呢?怎么会跑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今天多险啊!” “我是鞍山的,也是63年来这里的。唉,也许这辈子我们难以回到自己的家乡了!”刘美兰接着向李子华讲起了自己的事情,当然,关于杨水为的纠缠之事她没好意思说。 共同的命运使他们有了许多的话题,相似的经历使他们的心在渐渐靠拢。这天夜里,两个沦为异乡的年轻人聊了许久、许久。 东方露出了微白的晨光,薄雾开始在苇海的上空浮起。新的一天在鸟儿的欢嚣中拉开了帷幕。 李子华和刘美兰的心情也伴随着这早晨的第一缕阳光鲜而灿烂起来。以后的日子里,刘美兰成了小木屋的常客,而小木屋也因为刘美兰的经常光顾而雅致活泼起来。 芦苇一天天地拔节,柔韧光滑的芦荻冒了出来,微风中,芦花轻曳,柔情万种。到了稻谷飘香的时节,李子华和刘美兰的爱情也到了收获的季节。 那只伤早已痊愈了的小鹤已经长成了一只高大的丹顶鹤,它天天跟在李子华的身后,跟刘美兰特别亲热。美兰特别喜欢这只鹤,每次她来,这只鹤或引亢高歌,或翩翩起舞。前段时间,她跟李子华带着鹤去了几次苇海深处,想让它回归鹤群当中,然而每次放飞,他们前脚尚未到家,鹤便先他们飞了回来。 (五) 秋天的天空格外地湛蓝高远,一阵萧瑟的秋风吹过,芦苇开始发黄了,洁白的芦花白雪样地覆在芦苇的枝头。李子华一次一次走出小木屋,一遍一遍地眺望着房前那条弯弯的小路。 “怎么还没到呢?”他有些焦急。想起了昨天,他的脸上溢满了笑意。 “小李,祝贺你们啊,场部已经批准小刘调到我们场部机关工作,祝福你们两人恩恩爱爱,白头到老。希望你们听毛主席的话,做扎根农场干革命的好青年!”老场长把一纸调令送到了李子华的手里。 “谢谢老场长,我们一定牢记毛主席的教导,听党的话,扎根农场干一辈子革命!”李子华兴匆匆地揣着调令去了西安农场。 刘美兰按捺不住兴奋的感情,两人决定第二天去场部送调令,在办好各种关系后就马上结婚。 虽然已是秋后,但晌午的阳光依然很毒,晒得人脖子火辣辣地痛。刘美兰把自己的一些日常用的东西装到一个旅行袋子里,往李子华的小木屋走去。她已经把调令送到了场部,场办秘书小李告诉她这几天便可以办妥一切手续。路边的红蓼花千枝百条,红波粉浪随风涌动,原野静悄悄的。抬眼望去,高远的蓝天上一队瓦块云整齐排列,从东北弯向西南,犹如雄奇诡异的巨蟒,又仿佛斜跨大地的桥。刘美兰嘴里哼着小调,想着与李子华相识、相知、相爱的点点滴滴,心里充满了甜蜜。想到以后再也不受杨水为的骚扰了,脚步便更加轻松、快捷起来。 “站住!”刘美兰吓了一跳,杨水为从前边的苇丛里钻了出来,拦住了她的道路。 “怎么,要调走了?不错啊,要做做谁的新娘?”杨水为的手摸着刘美兰的脸蛋皮笑肉不笑地说。 “你躲开!做谁的新娘你管得着吗?”刘美兰甩开了杨水为的手。 “哈,我管不着吗?你是老子的女人,你说我管得着还是管不着?” “滚开!谁是你的女人,不要脸!” “你呀,凡我杨水为看上的女人都是我的女人,况且老子还在你身上用了那么多功夫,你也不看看我是谁,你以为我是冤大头啊?”杨水为的手继续轻浮地摸着刘美兰的脸。 “被我杨水为看上的女人应该感到幸运,而让我花费如此心思追求的女人更应该感到自豪!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臭右派的女儿吗?大爷我凭啥看上你,还不就是因为你是个城里人,比别人水灵点吗?臭丫头,敢耍我?那个李子华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个书呆子吗?论权、论势、论长相,他哪点敢与我相比?你还是乖乖地跟我,啥事没有,否则——”杨水为扯住刘美兰的衣领恶狠狠地道。 “放开我,你这个无赖!你以为你仗着你爹有权你就可以胡作非为吗?告诉你,我就是死也不会嫁你的!”刘美兰大声骂道。 “小骚货,我看你嫁不嫁!”杨水为抓起刘美兰就往路边的苇丛里拽。 “混蛋、流氓,放开我——”刘美兰拼命挣扎,可她哪里是杨水为这个身高1米80多的大汉的对手?她挣扎着、大喊着,但还是被杨水伟拖进了苇丛的深处。 杨水为把刘美兰压在身下,撕开了她的衣裳, “救命--------”刘美兰惊恐的喊声惊起了一群群的鹤鸟。 “闭嘴!”杨水为顺手撕下一块衣襟就要塞住刘美兰的嘴。刘美兰拼命地挣扎,终于,她猛地一口咬住了杨水为的胳膊。 “啊---”杨水为大叫一声,用另一只手使劲地抽刘美兰的脸。可这时候的刘美兰象一只蚂蟥那样,死死地叮在他的胳膊上就是不松口。 杨水为气急败坏,从衣袋里掏出一把三角刀猛地向刘美兰的胸口刺去!一刀、两刀、三刀……杨水为像一条发疯的狗一样在高美兰的身体上乱戳。 如注的血流像喷泉般涌出,喷了杨水为满身满脸。汩汩的血浆顷刻间把刘美兰身下那片芦苇染成了血红,那洁白的芦花,被血的浸染,红得是那样的刺目、耀眼。刘美兰嘴里含着一块血淋淋的肉软软地躺在那里,那圆睁的眼睛怒视着天空…… (六) 一整天,李子华的眼皮总是跳个不停,他的心里总感到莫名其妙的烦乱。昨天美兰与他约定把调令送到场部后就过来,可是晌午已过了很久,她怎么还没到来?李子华往美兰来的小路上迎去。 走着走着,一大群白鹤骤然腾空而起,随后是不计其数的大雁和野鸭。惊骇的大鸟们扑打翅膀,凌乱的羽毛从半空飘落,雁鸣鹤唳不绝于耳。难道出了什么事? 李子华迟疑了一下,转身离开的小路,小心地向沟塘北边的苇丛深处走去。沟塘边没有路,却清晰地印着人踩过的痕迹。李子华觉得奇怪,加快脚步,边走边四下张望。一处水洼拦住了去路,他想绕行过去。低头之际,猛地发现有人昏倒在草丛里,鲜红的血已经流淌满地,人浑身是血,乍一看去还真看不出是谁。 李子华小心地走到这个人的跟前,他惊得挪不动脚步,他的心似乎一下子被窒息了。那个倒在血泊里的人又粗又长的大辫子已经散开,满身的血、满脸的血的她那双眼睛睁得很大,虽然已经无光,但是曾经的惊恐和愤怒依然写在黑色的眸子里。美兰?是他的美兰! “美兰------”李子华扑到高美兰的身上,惊恐地摇晃着、喊叫着。 “美兰----美兰---------你醒醒、醒醒啊,你这是怎么啦,是哪个王八蛋干的啊!”李子华背起高美兰象疯子一样穿过苇丛,越过沟塘,向场部医院奔去。 杨水为终于落网了,从刘美兰嘴里咬下的那块肉以及她平常所接触的人中很快就查出来凶手就是杨水为。农场保卫科是在田家镇杨水为的一个亲戚家把他抓回来的。 那是一个秋风瑟瑟的黄昏,如血的残阳把大地染的血红。场部开完公审大会,杨水为被押在刘美兰倒下的地方。虽然已经过了数日,而那暗红色的血迹依然豁然在目。随着一声枪响,杨水为倒在了刘美兰倒下的血泊里…… 刘美兰永远地随风而去了,李子华在一夜之间老去了。过度的悲伤使他沉默得像一个哑巴,他每天都在美兰的坟前坐一会儿,静静地、默默地与美兰交谈一会儿,只有那只丹顶鹤一直陪着他。 冬去春来,刘美兰的坟前坟后长满芦苇,这片生机勃勃的芦苇,比任何一个地方长得都茂盛。在芦苇抽穗的时节,李子华惊奇地发现这些盛开的芦花竟然都是暗红色的,远远望去,像一滩暗红的血迹,与周围一片白色的芦花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李子华知道那是刘美兰青春的鲜血染就的血芦花。芦荻轻曳,那是他的美兰摇曳的身姿吗?苇叶沙沙,那是他的美兰对他喁喁私语吗? 一春又一春,一夏又一夏,李子华在这片土地的守望着。艰苦的生活条件和阴郁的心情,使他的身体每况愈下,1973他不得不办病退回到了沈阳。临行前他将美兰的坟修了又修,在坟头上掐了一大把暗红色的芦荻带回沈阳,作为了永久的纪念。 他又嘱托已经在那里成家立业并且当了副场长的好友王鹤华帮他照看美云的坟墓。每年清明的时候,他都要来这里为美云扫墓。 恢复高考后,李子华考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回来的机会少了。再以后他到大洋彼岸留学,最后成了美利坚的一个公民。 岁月的流逝,记忆里的东西却越发深刻起来。这些年来,李子华越来越思念四十年前在盘锦插队的日子。而刘美兰的形象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眼前,越来越多的时候进入到他的梦境,终于使他无法抑制地产生寻梦的念头。于是给老友王鹤强打了个越洋电话,就飞了回来。 又到了芦荻轻曳的季节了,李子华、王鹤强站立在刘美兰的墓前,李子华蹲下身来,将高美兰的墓上的杂草一棵一棵地拔去。三十多年的了,美兰静静地守候在这里,成了这片土地的最后一个守望者。她是孤独的,每日只有轻风作伴;她又是丰富的,那片片葳蕤的芦苇为她遮风挡雨,白鹤起舞,鸥鹭飞翔,风的低吟浅唱,钻机的轰鸣都伴着孤寂的她度过了一个有一个的春秋。 “美兰,安息吧!芦荻不死,你的灵魂就永远不灭!” 一群丹顶鹤从苇海深处腾空而起,那悠扬的叫声在苇海的上空久久地回荡…… ——完—— 2006-7-2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