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的清晨,风凉凉的,吹在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我看了看公园中用花草植物装饰的大钟,用手拉一下老爱的衣襟:“咱回家吧,七点一刻了。”老爱抱了一下我的肩膀,算是对我的回答。
可能是因为清晨的凉爽,也可能是因为天空的晴朗,心情很好。我哼着《最浪漫的事》和老爱手牵着手向家走去。老爱不时地用极其“恶毒”的语言讽刺挖苦着我。嘻皮笑脸地一会儿假装着让我签字,一会儿又找扫帚。我问他找扫帚干什么。他说:“听你唱歌,我身上的鸡皮疙瘩掉一地,我得把它打扫干净,不然的话就是污染环境。”我也恶狠狠地说:“臭家伙!你忍着点啊,我决定在你胳膊拧一下再掐一下。”说着我就动起手来,老爱挣脱我快走几步……我们说笑着就走到了家属院。
虽然已经七点多了,可路上除了急匆匆的学生,并没有什么人。这时我突然发现前方有一片像钱一样东西躺在地上。我快步走上前仔细一看,果真是十元钱,我指着它对老爱说:“是钱!”老爱看了一眼:“是真的啊,哈~~~老婆发洋财了,快捡起来吧!”我前后左右看了一眼,见没有其他人,就飞快地把十元钱捡了起来。嘴里嘟囔着:“可能是谁买早点的钱吧?也可能是学生的钱。”我用拇指与食指捏着这张币的一角,老爱看这阵式笑道:“你在干什么?展示你手里有钱了?”我看了他一眼:“我害怕!”老爱不解地问:“你怕什么?”我说:“我捡这十元钱的时候,心跳得厉害,现在感觉自己像是偷了东西,非常不自在。”老爱调侃到:“真是好孩子,快把钱交给警察叔叔去呀!”我看他一眼:“怎么没有乞丐呢?这十元钱说不定够吃两天的饭呢!”老爱说:“你神经太脆弱了吧,如果让你捡上万儿八千的,你不得神经病才怪!”我说:“这钱不是咱的嘛,也许是人家给孩子买早点丢的钱呢,多着急呀!”老爱不再理我,我捏着这十元钱,希望有人找它。可是一直走到家门口也没看到寻找东西的人。
我没有把这十元钱放在我的钱包里,只放在背包的加层,因为我觉得它不是我的。
到单位我对同事说起这事,他们都笑我胆小鬼。并说我天降好事,得请客。我大声叫道:“你们干什么?我就捡了十元钱你们就让我请客?那不赔死?”他们依然坚持。说:“这还不是你定的规矩?你说过凡有好事不管大小都得请客!”笑够了闹够了,他们仍然坚持让我请客。无奈,只好答应。
他们几个一嘀咕,把地点定在“百岁鱼”,好在这里是以吃鱼为主的大众餐,六个人吃下来也不会超过二百元。捡了十元钱是好事,为此我得花去近二百元。哈哈~~~~
你们说是好事还是坏事?是赔了还是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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