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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与日本小伙结婚1月被抛弃 离婚未获1分赔偿
[楼主] 作者:毕卡丘  发表时间:2006/03/10 08:57
点击:89次

重庆姑娘曾芳(化名)的跨国婚姻美梦持续了一个月,就随着日本小伙子原田太郎(化名)的回国被击得粉碎。


2002年,27岁的小曾因事赴日本富山县期间,比她小两岁的原田君闯进她的生活。“老实善良”是原田给她留下的第一印象,两人很快陷入热恋。


认识一个多星期,他们决定结婚。2003年5月,两人到重庆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原田在渝呆了一个月后,便迫切地要求回日本。临行前向小曾承诺: 尽快为她办理赴日手续。


过了几天,小曾便给原田家打电话,但总是无人接听。此后一年中,小曾再也没听到新婚丈夫的声音。由于经济原因,她根本无法到日本寻夫。于是,她决定离婚。


2003年底,经多方联系查找,小曾将离婚的想法通过中间人传达给原田。不久,原田寄来一份已签字的离婚协议。但按涉外婚姻规定,他们必须在中国解除婚姻关系。2004年5月,小曾一纸诉状将原田起诉到法院。法院通过邮寄方式给原田寄去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


苦苦等待半年后,这起跨国离婚案终于开庭。原田没有出现,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付出两年的青春和苦痛,小曾没得到一分钱赔偿。


跨国婚姻要有防范意识


南岸区法院杨忠法官认为,涉及到跨国、涉台、涉港婚姻,当事人不应太草率。


他认为,女性朋友首先要有防范意识,在婚前相互了解和沟通,尤其要通过对方亲戚、朋友了解其人品;其次,在受到家庭暴力或不公正待遇后,要有法律意识,注意收集证据,包括对方财产资料,一旦离婚才可能为自己争取经济补偿。记者 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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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6/03/10 10:01 

回复:谁抛弃谁呀?
提出离婚的是女方.对于如此薄情的人,尤其是日本人,不要也罢了.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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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秋月何时了 网事知多少http://211003.bbs.xil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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