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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流云
旁观 人的一生其实不长。这并不漫长的有限的三万多天的岁月中,都是由不同的时间碎片连接而成。每一碎片都是生活。不过,大多冗长,平庸,琐碎,慢慢的沉积在脚下,如浮土般被撞来荡去,任脚踩车碾,风吹雨淋,如同驿外断桥边的梅,零落尘泥,慢慢归于沉静,僵硬结实,似铁。有时想,我们这一辈子做人,能留下多少东西值得回忆和记录呢。对于如蚂蚁一般平庸而忙碌的我们来说 ,真的不多。 但真的,有些事情,会让你记住,不是一天,也不是两月,反正很长。素常不见踪影,不知何时,忽地便冒出地皮,露个头来。其实他不是死了,而是蛰伏在你的潜意识深处。草枯萎了,根还在。如同幽灵,或者艾滋病毒,遇见适生环境,便滋生繁殖复制分裂,以几何基数递增。 窥视和猎奇,是人类的本性。而我于偶然中贸贸然便偷窥了一件大事,杀人。这件事情几乎彻底改变了一个家族的命运。最近不知怎的,总会想起。每次回老家看见那残破狼藉的一片坑洼,便不由得皱眉。 我不知道别的小孩看见杀人,会有什么样的心理反映,也不知道是否会对他后来的生活产生什么的影响。 我只知道,自己第一次看见杀人,是在五六岁那年,少不更事的年龄。死者是我的邻居。凶手,或者说主犯,是死者的父亲和兄弟。从犯则很多,包括我至亲的亲人。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是鸡嫌狗不爱的。我们见鸡就撵,拔毛,摸蛋,给它洗澡,把他们从高出扔下,尝试飞翔的快感。见狗就打,好像和狗有血海深仇,惹得狗汪汪狂吠,拿我们没可奈何。总而言之,我们都是精力旺盛,吃不饱睡不乏的。午休是专为大人设计的,与我们无关。女人们长拉拉的躺在芦苇编织的席子上,稍微一翻身,便烙下一个人形的湿湿的烙印,额头,甚至胸前、乳房都滚动着透明的水珠子。 作为偷偷窥视的旁观者,我们远远的瞧着,脖子伸得老长,像极了长颈鹿,大气不敢出一口。 我想大人们如果发现我们会做何感想?因为孩子的嘴巴总是没门的。其实我们没有这样的胆子,只是拎着逮知了的网子捕捉知了,偶然经过。夏天的午后,甚是炎热。空气中弥漫着火辣辣的烘烤焦土的味道,混和着农村里特有的骚烘烘的猪屎牛粪气。树上的蝉作为大地的律师,不住的呐喊抗议。 就在水渠边上,偎依着两行不高的杨树和榆树。水静静的流淌着。男人们聚拢在一起,七手八脚的,几乎不费多大的力气,便把那个将要死去的人捆了个结实。任凭他肆意嚎叫呐喊,挣扎。这里是成年男人的世界,没有一个女的,无论老幼。呐喊之声,也被用布条堵住了嘴巴。 周围很静,除了蝉的鸣叫。蝉躁林愈静,静得出奇,有些反常。 除了死者的父亲和兄弟,没有人知道,等待这个人的是什么命运。他们只是帮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和犯罪。死者的父亲告诉乡亲,他要把自己的儿子捉住送往医院治疗。 死者的父亲弯腰驼背,走路总是盯着地面。虾米似驼背的腰杆,脊背黝黑。他抡起砍刀,将儿子的腿砍断。我看得清清楚楚,他砍得很迈力,一下,又是一下,像是在砍一根树桩,而根本不是儿子的腿。说的准确些,应该是砸断才对,因为用的是刀背;接着,便将拇指般粗细的牛皮缰绳套在儿子的脖子上,一个反背,拖在身后,好像背着一堆没有任何知觉的树枝柴草。疯子的脚还在不停的踢蹬,手不停的抓挠,它的反抗很徒劳。经过刚才一番折腾,疯子应该距离黄泉路只有一步之隔了。这时他的行为纯属本能的机体反映,一会舌头便长长的耷拉在外边,粘连口水,像房子前边桑椹树下躺着乘凉喘气的黄狗。那天,黄狗一声不吭,也许是因为怨恨疯子把他父母炖了狗肉吧。 我想起,疯子的父亲处置疯子,和疯子处置那条的方式和动作如出一辙。疯子接近死亡的症状也那条黄狗大同小异。 也许有些人已经看出了端倪,因为疯子父亲那阴沉的脸色冷峻的目光渗出冰铁一般的寒意,透骨,让人发颤。那是杀气,毫不手软的杀气。 如果有一个人阻止最后的事态,哪怕是说一声,做一个动作,也许结局会大不相同。我想,既就是铁石心肠,也会有瞬间的动摇吧。也许不会改变,改变与不改变,不是事后能猜得到的。人在某种时候,就不是人了,是魔鬼,是野兽,六亲不认,冷酷残忍无情,比如日本鬼子残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和孩子,以杀人为乐趣,享受杀人带来的快感。 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其实很脆弱。芦苇般,风一吹便左右摇摆。一个人说死,马上就死了。死与活,就在出气与心脏是否跳动的区别。死,真的很容易。四十多年,多少把小麦,多少玉米棒子才养活到那么大,站如松,走如风,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了。死就那么简单,快捷,几个人,一把刀,一根绳,十几分钟,便把他送到了另一个地方。而这个地方,他并不该现在去。 每个人毫无例外的都要去那里报到,殊途同归。但让他去那里只有疾病,自然的衰老。这是规律,无可抗拒,无法挽回。 波德莱尔说:“你无权蔑视现在。” 弗洛姆说:“没有任何事物比人的存在更高,没有任何事情比人的存在更具尊严” 到底是谁疯了?是疯子还是大家?抑或是大家都疯了! 后来大家才知道,疯子的父亲和兄弟把疯子装进架子车,一路飞奔,埋在了渭河边。没有人报警,也没有人投案自首。因为死人是个疯子,他有杀人的动机。几天后,渭河边多了一个不高的沙丘,没有墓碑烧纸和祭奠的人。一个渺小的人,就这样躺在水边,死不瞑目也罢,含笑九泉也罢,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被活生生剥夺了生命。 这世上,那天不死人呢。没有死,焉有生。但是被亲人以这样的方式终结,的确骇人听闻。 那时的我,没有这样的觉悟。甚至连恐怖害怕的感觉都没有。这是不是和不懂事的孩子不知蛇的厉害,主动用手抓蛇一样呢? 据也参与那件惨剧的父亲讲,死者的父亲说过。如果上边的人知道了,就说自己做的,不会连累自己的儿子和其他人。在疯子的父亲看来,自己的行为不啻于大义灭亲,为民除害呢。 有人说,人在做,天在看。闻听此事,好多人只是摇头。人死如灯灭。活人如果没有些所谓的名气,慢慢的 就被放在遗忘的角落了,更何况这样一个疯子呢。民不叫,官不究,疯子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疯子 是什么原因使得死者的父亲对死者痛下杀手呢?要知道好像他们都是很淳朴的乡人,朴实本色的农民啊。 死者是个疯子,据说要把自己的亲生侄子和侄女锁在靠东边的两间厦房里烧死。可怜的人儿,老婆跑了,便疯了。村里有人说,因为他疯了,精神不正常,老婆才悄悄消失,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也没有一男半女,给这个疯子。前因和后果,在外人看来,总是说不清到。所谓天知地知而已。其他都是猜测,猜测多了,如同谎言重复多了,也被当作真理一般。我们总是习惯于根据自己的好恶,取舍自己的选择,并且心安理得。所谓众口烁金,积毁销骨。 其实,平实,我们这些小孩子是挺喜欢这个疯子的。我记得很清楚,他大名叫万计,也许是万机吧,希望他能如同敬爱的周总理那样日理万机。在不犯病的时候,为人挺不错的。其实大凡疯子,都有惊人的一面,好像爱因斯坦那些天才一样。 虽说没有读过多少书,他却心灵手巧的。每逢阴雨天,便拿出自己那一套工具,胶水瓶瓶,锉,剪刀,自行车轮胎,给大家补鞋。收钱不多,童叟无欺。 我最最喜欢的是他做的泥人了。材质来自渭河边。黄而光滑细腻的礓泥,经他的手轻轻的捏弄揉搓,胳膊腿便有了,且长短精当。小刀子这里剜几下子,那里摁几下,那里拽几下,耳朵鼻孔嘴巴便栩栩如生了,该凸的凸,该凹的凹,于憨态中露出质朴,透着几分顽皮,带着艺术的夸张。老头披棉袄,勒手巾,露衬衫,额头皱纹蜿蜒,手被在后面。老婆婆呢,则面容慈祥,慈眉善目,发髻盘在脑后,穿大襟衣裳,扣布扣子,裤子肥大。小孩呢,像莲菜童子,让人爱到想亲。百人百象,决不重复。谁教给他这些呢?好像没有。艺术的天生。谁说瘠薄的土壤就结不出壮硕的谷穗呢? 泥胎做好成型,便如同烧砖头一般,放进炉灶里烘干。高兴了,便送给我们这些围观的孩子。而他呢,是人来疯,高兴了,什么都舍得,你要鞋,他连帽子都给你。而生了气,便对孩子又撵又骂,穷凶极恶,面目狰狞。因此呢,家长对他也就有了微词。 那时真想,真是红萝卜里调辣子,吃出看不出。他那圆圆的光头,疤痕纵横,竟然也并不简单,沟渠不少呢。 七十年代的农村,有什么娱乐呢?不要说电视,就是大收音机那也奢侈品。看电影,要赶到别村,不行十几里,露天电影,冬天那个冷,真是受罪。饶是如此,也很难得,除非红白事,或者村里过统一的亲戚聚会才有。平时呢,除了晚上仅有的被窝里的体育运动,就是听有线广播。以评书为主,《杨家将》,《岳飞传》等等。那是相当的期待,如果说有一点文学素养的话,那也仅仅是这个有限的渠道了为我送来的源头活水吧。吃水不忘挖井人。如果要感谢的话,有两个值得感谢。一个是我的父亲,一个便是这个疯子。父亲爱鼓捣这些属于男人的东西,如电呀,机械呀什么的。而这个疯子竟然也爱好这些。凡事怕就一个爱字,爱了,再苦再累,再枯燥乏味,甘之如怡。 父亲是电工,拉线,安装广播有工资。而疯子呢,跑前走后,孝犬马之劳纯属义务劳动,竟乐此不疲。谁家广播坏了,要修理,他竟然比父亲孩上心精心。 写道这里,我想起了那个敲钟人,丑陋而善良的的伽西默多。 不知怎地,这疯子得了羞脸疯。整天价的不想出门,把自己蜗在房子里,羞于见人,见人就脸红。后来情势愈加严峻,扬言竟然要烧死自己的侄子和侄女。不过这是疯子的风言风语,岂能当真?人们说他大哥死后,他看上了自己的嫂子,好像侄女侄子大力反对吧。这是做子女的普遍心态,谁不都愿意叫一个不是自己亲生亲养的人为爸爸妈妈的。就是叫了,也心里疙疙瘩瘩的,得一个心理适应过程。 一切都是捕风捉影,再加上看似合理的想象。 朱老汉 朱老汉是疯子的父亲,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四儿一女。那个年代的人,三五个子女也稀松平常。养活这么一大家子人,也真不容易。一个子女是一座大山,五座大山便把坚实的脊背压驼了。走路像背着一口铁锅,黑大裆裤,宽腰带拦腰一围,夏天总是光着膀子和上身。不是图美观,显个性感和雄健,更多节省衣服。 老大娶了甘肃媳妇,说话呜里哇啦,眼睛不好。好像整天手脚闲,拿个鞋底鞋帮,放在眼睛底下,总是不出活。婆婆脚碎嘴碎,爱唠叨,夹枪带棒的,三个儿女很快在磕磕碰碰不小了。那年秋天多雨,老大过渭河北边亲戚家吃了一肚子生柿子,游水过来,喝了河水,生生的给涨死了。一切从简,草草处理。日子忽悠着,还得过么。后来不知怎地,这媳妇便抛下自己的儿女,远走甘肃,异地重嫁。人们谣传,这疯子看上了嫂子。还有说,按照风俗,哥哥死了,嫂子可以下嫁给小叔子。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肉烂了总在自家锅里。我想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的。以他们的经济情况,按照风俗,这是最经济实惠的方法。在他们看来,也许是双赢的唯一选择。 如果不是疯子有时发疯,也许她嫂子会接受的。对于成年男女来说,一个女人伺候兄弟两人,心理上的尴尬肯定是会有的。如果儿女没有激烈的反对,迟早会适应的。儿女呢?孩子么,毕竟做不了大人的主。结果这女人狠心走了,疯子发疯的频率加剧。终于发生了那一幕惨剧。 后来,上面没有追究杀人事件。朱老汉呢,很快老得不行了,而且得上稀屎痨,一拉就是一裤裆。老婆开始孩经常洗,最后也厌烦了。最后不知怎的,下巴经常掉了下来,一经安上,就又从耳后脱落,吃饭成了问题,说话也口齿不清,走风漏气的。村人都说,这是报应。 故事到此并没有终结。上一辈子的恩怨是否会牵涉后人呢?朱老汉的孙女二十岁的大姑娘了,已经许配给了人家,却忽地得病,血压过低死在医院。村里人因为年轻且未婚,不得入祖坟和公共坟园,而没有进村,埋在了村子东边和长安交接的柳树下。朱老汉的四儿子,也就是和朱老汉亲手灭亲的儿子,生了一男两女。儿子身体壮实如牛犊子,就是不爱上学。前几年,快放暑假前,和村里另外的孩子去渭河边玩。有深水坑,不知多深。这两个家伙一下就跳下去,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人发现。这时,已经漂浮在水面上,泡涨了身子。河堤下,随意挖一坑掩埋了。这时,人们更相信因果循环的道理了。 没了办法,只好给女子招了女婿上门。 朱老汉的两个大孙子呢,小的与我同年,大得年过四十,仍然孑然光身。老宅基地上的老房子早已坍塌,无法挡风遮雨。如今砖瓦靠在临界,垃圾堆满四周,这个地方成了村里的垃圾场。房子坍塌后,小孙子住在大队的农场里,平时为人帮工,忙时耕种自己的庄稼,挣钱不多却好赌,如今三十多岁,仍然无房屋半间。后来这小子远走新疆,帮亲戚卖凉皮,几年不见踪迹。而老大呢,游手好闲,拈轻怕重,入赘上门,娶了瘫痪女子。生了儿子后,半路上将人家抛下四处游荡。 作为一个整个时间从头到尾的旁观者,我始终认为自己是力求公正客观公允的阐述这件时间,因为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物质利益或情感的牵连。也许会带有自己的主管臆断,是否与事实真相完全切合,如今只有天知道。不过真相也许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嗅出什么异味来。 我与故事 我从小就是听话的好孩子。这点不是我的自慰,而是村人的评论。听话,除了来自遗传的心性,恐怕更重要的慑于父母的压力吧。父母管教儿子,相信的是老一套,棍棒下出孝子。母亲爱唠叨,且烧火棍使得娴熟,落点准确,力度适量,既不至于伤筋动骨,但也要现出一定的震慑。父亲则不然,男人嘛,说的少,动手多,打得狠,如同揉面捶布,结实有劲道。 人骨子里,总有些有悖于平常的东西,既是天使,也是魔鬼。不过我们如同和尚,还没经历过人生的温柔富贵繁花似锦,便自觉不自觉的抛弃了红尘,入了空门。然而空门并非一尘不染,钟磬声中也有微波荡漾,暗流涌动吧。 在父母面前,大人面前,我们兄弟表现得中规中矩,听话本分,爱劳动,知道心疼父母。但是顽劣的天性也并不比别的孩子少。小草要发芽,那要等到春天,需要肥沃的土壤。偷西瓜,下河洗澡,上树折树枝,向青蛙肚子吹气踩炮,汽油烧老鼠都做过。但这还不算太过分。 有次,和对门的孩子玩耍。他们兄弟合起来将我捶了一顿。哥哥不在,一时兴起,便摸起家里的铁锤,向他哥哥的腿就是一锤。结果这哥弟俩马上不再嚣张,哥哥跛着脚丫飞快的跑,生怕我追将过来。 结果我一人闯虎穴,用石头将他们的红色木门砸的咚咚作响,红漆痕迹斑斑,脱落不少。母亲回来听说,也大惑不解,平时温驯听话的孩子怎么如此勇猛无畏呢?不知怎地,我心里多了一些好狠之气。中学里,曾经好长一段时间胸藏利刃,谋图报复。人过三十,有时遇见不平的事,冲动之极,火气旺旺。供职期间至今,也因此而犯错几次。 老毛说,世间万物,皆有联系。牵强的,我给自己的错误找个接口吧。我不杀伯人,伯人因我而死。还算说得过去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