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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文/温柔稻草人 年底了,手头上也没多少事可做,闲着。闲着也挺好的! 可这几天却郁闷。 我要生存,我要维持生计,我必须有我从事的职业,我不知道为何选择这样的职业,每天要跟天下最倒霉的人打交道。 上几天,一个安徽的六十多老汉到我办公室,这样的冬天,没穿几件衣服,看他似乎是有点冷,这样的老人要我来提供给他帮助,我能帮助他什么呢?他的诉述案情其表达我也是要耐心的听着,重重复复介绍了一个多小时,针对着他带来的书面材料,然后我问他答,才明白,他的儿子一个二十多岁男儿,因为偷别人的摩托车,做贼,被人发现,他逃,从马路的隔离带跳出,横穿马路,被马路上的驶往的汽车撞死,生命就这样的结束,他带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他的儿子是全责,司机是没有任何责任。就这样的案情,职业道德告诉我这案件是可以做的,小偷是人,人的生命不因他是小偷而剥夺,他违反的是交通法规,他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法律上是有保障。 接受办理,儿子做小偷,家里的经济也可想而知,这老汉的穿着,付费是有困难,没办法,就先接受等他的钱索赔回来让他付。 做了该做的工作,开了庭,赔钱的司机也没有请律师,倒也很委屈,说自己因为同情,在交警队处理时,已付了10000元,现让我赔我没有过错,不存在过错,就不承担责任。我是不会赔款给他们,太没有道理了。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当然从事这职业,对其结果也应该有个确切的判断,最后是让谁来赔钱?判决的结果当然也如我所料,由司机赔款87000元。这数目也不少,诉讼的目的是保障经济的权利能实现,这钱能执行吗? 赔钱的是安徽来的司机,要让他这位穷人来付钱,看来是有难度的。 原来法律也只是形式,无法保障人的最基本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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