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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归者叶心岑
叶心岑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曾经比较了爱与不爱的异同。后来她发现,不爱会呈现与爱相似的症状,比如心慌流泪,暗自神伤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爱有猜忌,而不爱则坦然好多。 因此她得出这样的结论,不爱是优于爱的。一个独自的人永远具备找寻丈夫或情人的机会,而找到了之后就失去了这种权利。 她自诩是聪明的人。她选择顶楼的公寓,设计了玻璃幕墙的吊顶。晚上可以观察星光,雨天则可以看那些水花落在头顶继而溅开的景象。隔上段时间出门旅游,穿那种很长很薄的风衣,笑起来很轻巧。 后来在沁云山,我们几乎是一同发现了对方。但我和她稍有不同,那是她千百次旅行中极小的一次,她的背包里还有公司的文案,她躲在太阳镜后瞄游人穿的衣服,一面在心里勾勒今秋可能的流行元素。而在我,那是次难得的出游,爱人去买同心锁,我在那一排锈迹斑斑的锁前站定,摸起其中的一把,试图掂量它后面可能的爱情。 她在我身边说,你的衣服很漂亮,花形包扣很搭你,尤其是中形西款的剪裁。一面说着,一面漫不经心的在那同样锈迹斑斑的铁链上锁了一把澄亮亮的锁,再把钥匙装进口袋。“锁了,就意味着不会回来,不是吗?” 平素里,对于自语的女人,我一贯有两种推测,一是极具孤独的,二是极端自恋的。叶心岑似乎都不属于,又似乎都属于。我笑着回答她,“你不想在一年或者两年以后,或者最快,在一场雨之后,来看看这把锁的模样吗?”她摘下浅灰色的太阳镜,盯着我看了好一阵子,然后带着仿佛看穿了我一般的得意回答:“锈了,打不开了。还会有什么结局?” 我喜欢稍带刺的人,和他们说话相处会很有趣。若想干净利索的拔掉那些刺绝无可能,但尝试着躲开倒会带来无尽的成就感。这便是后来我和她成为朋友并对她有所了解的初衷。 这个女人不喜欢电话,她说那是对耳朵的慢性谋杀,于是在人类渐渐失去纸笔的今天,我们选择用电子邮件来互相说话。她是不及时的人,上班迟到,三天之后堂而皇之的祝福我三天前的生日。她和我说,我只是她生活的某个点滴,像她屋顶降落的某颗雨水,我对她也有类似的感觉——即将消失。 人们对于消失总有某种与生俱来的忧患,但藏着掖着手心里握着却依然挽留不住的例子太多太多。所以我和叶心岑都对这种消失抱着某种期待的心思。让愿望的实现来结束一段邮件里交谈的友谊,会比较有福气,这是她说的话。 一封信里她提到,她住顶楼那么久却一直忽视了一件让她很欣喜的事:她窗外的树——她在楼下看不到的树冠部分,可以和她如姐妹般并肩,迎来送往安安静静,并且似乎殷勤的为她准备四季不同的颜色,这阵势象极了某个丈夫,紧接着又补充道,那么我游离过的山水像什么,哈,车水马龙的情人。 我为车水马龙这四个字暗吐舌头。通常这个词,爱与“来来往往”连用。这只是个表象,循环与重叠都是人们自我安慰的法宝。其实来则来,往则往,来而不往,往而永不来才是真相。 我一直有一个猜测,叶心岑会更爱她的情人们一些,每一次都真挚而短暂。她喜欢翠绿而流动的活着。如果很久没有她的消息,那么我应足够坦然的认为她又在某处山水之间,丢弃她上一处的钥匙。 在杂志上看见她设计的秋装,我的确看见了那些花形的包扣,配搭中形西款的剪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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