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会见中国国... 下一主题:原创天空
邪淫可谓最为不值之交易
[楼主] 作者:yzbm01  发表时间:2005/04/23 09:24
点击:132次

邪淫可谓最为不值之交易
[ 作者:孜朴    来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484    文章录入:孜朴> ]

         给你一元钱,然后你给我一百元可否?我相信古今恐怕无人会答应!世人对交易之事往往左右权衡,前后思量,深怕自己亏而损己之利,殊不知乐于邪淫者正乃从事得一损十之事,聪明乎?顷刻之欢失极乐之道,须臾之间荡万千之福!因邪淫而身败名裂、丧身早夭者不计其数,这些事情古圣先贤和祖师大德们在经典中记述颇多,如此划不来的交换真是发人深思啊!

        我有一前辈,可算是我绘画路上的启蒙教师,为人谦虚,勤奋好学,善于交际!唯有一大缺陷,即爱女色,见美妇而忘一切。我在他身边学习很长时间,亲眼目睹其衰败。起初他运势很好,在单位任中层领导(单位是近两万人的大厂),而且家有贤妻孝子,业余时间还兼任三个学校的美术教师,收入很好;虽然不是大富,但绝对是物质丰盈,生活美满。约十年前偶遇一妇人,我当时见过她。相貌虽不算美貌,但却很狐媚,而且很会说话(现在想想就是绮语)。他们怎么相识不必多说,只是没多久就听说二人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来得知女人的丈夫因犯罪入狱二年多了。他们不正当的关系持续半年之后就被周围的人所发现。他的妻子极为伤心,曾一度与他要离婚,他却不答应。也多次表示要与第三者断除关系,可暗处仍然与该女保持关系,我们学习画画的学生都知道此事后很同情师娘,但学生怎敢劝阻老师呢?!老师事情最后被厂里知道,当时正值人事大调整,很多曾经职位低与老师的人都被提拔,我的老师却险些下岗。而后又有两所学校因故与老师解除了聘任;老师的处境瞬间变的很艰难,一方面事业遇挫,另一方面女人的丈夫又要出狱了。因恐其夫知晓而发生麻烦,他就断除了与女人的往来。以为风平浪静而后可以重新再来,却不知因果之事岂是人所能驾驭。女之夫7月出狱,不到半月就听闻此事了,向我老师索要钱财,(具体多少我不知)老师因怕事情闹大,又恐其夫对他行凶报复,所以只好以钱了事。但女夫生性暴劣,拿到钱之后仍对老师进行了毒打。当时我见老师的样子心中难受至极!悲夫!此事随过,但老师仍不思改过以求进取。两年后旧疾又犯,淫欲再来。又与一农村女子发生越轨,师娘此时已经心伤之极,他却全然不顾!相处时间很久,老师的单位最后人事调整他被下岗,而唯一一所学校也与他解聘,老师此时可谓处境艰难矣!1997年老师因迫于生活而开始经商,不知邪淫之人晦运最盛,生意好坏可想而知,惨淡经营半年后突发急病而终,年五十岁整。         

        思其一生,起起伏伏。念我老师,才华横溢。然运路畅通最终行至衰微;才华横溢而一事无成!此为何?命否?答:非也。人不知命可立可改,寿可增可减;正如太上所言:“祸福无门,唯人自召”。纵有千般善行而淫欲不除也终难避祸趋吉。淫乃万恶之首,其中利害我今天算看的清楚了!我老师以一时之乐损终身之名,丧半生之寿,正如取一元而失百元、千元之举,此真是千古之大憾啊!愿他之行能醒我等之众。

        愿我师能及早离苦得乐,早还世间,皈依我佛无上正法,证得菩提!

        南无阿弥陀佛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211003/msgview-135820-43745.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会见中国国... 下一主题:原创天空
 [2楼]  作者:新狂人感想  发表时间: 2005/04/23 20:26 

回复:男人无行必自灭
男人好色尚可理解,但是无行必然自灭!!
 [3楼]  作者:僧达先生  发表时间: 2005/04/24 09:53 

回复:原欲乃万恶之本

我一直对《三字经》首句“人之初,性本善”心存质疑。但是我认同“性相近,习相远”的观点。现在看来纭纭众生大相径庭的人生命运确实是相差甚远的。但是有一个问题我觉得很有讨论的必要,就是“食色,性也”的“色”字。从古至今,从达官显贵到一介草民,一直演义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一古训,弃而不舍、乐此不疲。记得还有这样两句古话,一是“福不双生,祸不单行”,一是“财色不同路”。现在硬是把财色统一起来了。比如“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不仅统一还互为因果互为表里。“一夜情”或者“一夜性”、“婚外恋”等等情感出轨红杏出墙的事情从没有间断过。尤其是“第四类情感”无疑是痴男怨女心中的伊甸园。至于卖淫嫖娼、姿色权谋之类不在此讨论,因为这些本身和感情无关,性在这里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做为血肉之身的凡夫俗子,我们有没有能力把七情六欲用思想道德或者法制观念严加管制并加以驯服?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旦泛滥开来,必将身败名裂,就象上文中的主人公。怎么办?我觉得我们有必要重新讨论重新定义“婚姻”和“爱情”这两个字眼。同时,重新认识两性间的正常交往,包括非婚姻的性交往。也就是我们如何在张扬个性的同时能够捍卫爱情保卫婚姻?这急需解决的就是我们的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或者说是我们整个社会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


如果我们做不到让自己不去做,我们就要力争把事情做好。这就是我要说的意思。

 
 [4楼]  作者:红楼环三爷  发表时间: 2005/04/28 11:49 

回复:只好为他祈祷了
不值。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549370288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