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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目是我的QQ名,晚上也没什么可写,也就把自己聊以生存上午写的几个文字贴在这里,望大家多提指正意见!
尊敬的局长 新年好! 我是某某的一个村民,甘冒越级信访之风险,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所赋予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给你们写了这封公开信,希望能够引起各位领导的关注。 1 事发过程 2005年1月22日,我朋友与某某宝马会酒吧发生矛盾,该事经某某派出所110调解得已平息。那晚我朋友打电话要我过去与他们前往办其他的事。我不明他们之间曾发生的矛盾,也应朋友之邀前往那里,刚到某某宝马会酒吧门口,就莫名地遭受血腥暴雨的欧打。当时,我也连不及分辩是被谁欧打。只知道有人用刀在我的头部、胸部、背部、左上肢、右肩等处乱砍,也无法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生命已经受到严重侵害。那晚被好心人送到医院治疗。 2、人体损伤认定: 2005年3月8日由某某派出所委托某某公安局某某分局法医对我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2005年3月11日,某公活检(2005)150号人体损伤检验报告作出有检验意见: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3某某派出所的意见 该事发生后,我已向某某派出所报案,某某派出所也向有关的在场人作了笔录,有证人目睹谁是肇事者。可现在作为受害者的我到派出所问该案进展情况如何时,派出所给我的答复是现在还没有确定打人凶手,要受害者的我向他们提供线索。 4、该案应该引起领导的关注。 “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司法为民”这是工作宗旨,指出“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本质要求”, 某某派出所对我的这种答复让我们的普通百姓“……动摇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的确,该案虽仅仅是一个个案。但是,如果能够充分关注这一个案,并以此为契机,建立起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环境,则民幸甚,国幸甚。否则,民意不顺,民心不稳,公民们对法律的信仰、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就根本不能建立起来,改革开放事业就会丧失民意基础。而一旦丧失了民意基础,政基尚且不稳,国基尚且不稳,谈何发展?谈何中华民族复兴? 5、合理的请求 基于以上分析,我郑重向领导提出我的合理请求: 请关注某某宝马会酒吧的故意伤害案,并要求尽快予以侦破抓获凶手。 谢谢领导能读完这封公开信。 顺颂政廉,廉则政安! 一位受害者 2005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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