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救人英雄就这样走了。
他救了19条生命自己却因此染病无钱医治,生前虽向多个部门发出多封求助信但无一回应,他带着悲愤带着凄凉带着无奈带着遗憾,就这样走了。
金有树,一个普通的农民,在卡车栽进深达5米的堰塘中时,他扑进冰冷的深水中,摸索着把19名乘客一一救上来,这里面有70岁的老人、孕妇、婴儿。当时无一媒体报道。然而他自己却因在水中浸泡过久,诱发了肺气肿和肺癌,只得入院治疗。在举债48000元之后,家庭再无力负担更多的医疗费用。万般无奈之下,善良的他相信:我救了别人,别人也会救我。但遗憾的是,金有树发出的一封封求助信如泥牛入海。最终,年仅45岁的金有树不得不离开医院,病死家中。在他弥留之际,还断断续续告诫跪在床前的儿子:“你———一定要———做个———好人,一辈子都要———做好事哦。”
读着这样的报道、看着这样心酸的场面,不知你会作何感慨?
我搜索了网上消息,报道的帖子及跟贴很多,有悲痛有惋惜有愤慨甚至有怒骂。
在悲愤之余,我只想问几个问什么?
其实这个社会不乏善良、正义,不乏好心人,不然就不会有河南籍民工李学生舍身救儿童而牺牲、内蒙三学生为救儿童而献身、青岛市民跳海救人而遇难等一系列令人动容的英勇壮举。只是社会、媒体是否过于关注事件本身的影响甚至效应?习惯于盖棺定论?当所有的壮举以悲壮的牺牲为代价,才引起广泛的关注,才有鲜花、泪水和悼念,才有轰轰烈烈的学习、宣传。
而象金有树这样的,在救人后没有任何媒体报道,依然默默无闻。倘若不是今年三月份一记者在采访途中偶然得知这一消息,他会更悄无声息地悲凉地离世。
在他为治病几乎倾家荡产病之时,他想到过求助,他委托亲戚向县政府递交求助信,他说:“尊敬的陈县长:
我救了十九人的生命,求县长救我的命。。。。。。魔无情人有情,闻陈县长爱民如子,‘9·4’洪灾中已显为民之情,无法中违心只好写此申请,请县长给予人道的帮助。”可悲的是,石沉大海。而今,开县县长如是说:“救人的英雄金有树虽然走了,但他舍命救人的英雄壮举,却永远留在了百万帅乡儿女的心中。英雄走了,但我们一定要照顾好他的家人,倡导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家渡过难关。”县长此刻的话也许是发自肺腑,但事前他干什么去了?他是否收到信?是手下人的玩忽职守还是领导置若罔闻、压根的漠视?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到底是谁的道德底线崩溃、谁的良心泯灭?
报道说,英雄下葬当日,被救者无一前往。这也不能不让人心酸,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舍命相救乎?救人者的良知与被救者的麻木已成残酷的对比,让人疑惑:人们都怎么了?
尽管不能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呼声已由来已久,但并不见有多大的举措与相应的机制。其实当更多的这种残酷的事实出现时,心冷的不仅仅是施救者,为什么会有一幕幕悲剧上演?当歹徒行凶却无人制止;当老人落水却无人救助。。。。。。除了谴责围观者素质低下、道德缺失,我想也与观者的心态不无关系:倘若我受伤谁来管我?我该怎么办?社会、政府没有切实的机制保障,又怎么可能光靠道德的教化而让人们奋不顾身?当救人者遭受身体伤害、经济损失时,就应该得到相应补偿,政府应该在建立这种激励机制的过程中担当责任,补偿英雄的事后风险。“少有所养,老有所终”,健全的机制,加上良好的社会风气,方能让人性之光始终闪耀!
但愿金有树是最后一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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