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区女性社区汽车社区军事社区文学社区社会社区娱乐社区游戏社区个人空间
上一主题:Always Here 下一主题:最新报道……
红杏出墙的女人(中)
[楼主]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2002/07/31 11:00
点击:172次

           红杏出墙的女人(中)

                文/风清纳兰

                   (

因为半个月后,林宛告诉梁浩成自己怀孕了,并拿来了医院的化验单。梁浩成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心里也明白,这事太玄。这孩子多半不是自己的,可又拿不出证据来。因为自己半个月前确实和林宛睡过,可结婚快两年了,天天在一起都没能怀孕,怎么只一晚就怀上了呢。但林宛死咬着说,从分居后她从没和别的男人上过床,所以孩子只能是梁浩成的。这些都是太隐私的问题,梁浩成不想弄的尽人皆知。而且,要离婚了还和林宛睡在一起,这也会让人笑话的。林宛又跪在梁浩成的面前,指天发誓一定痛改前非,从此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一再求梁浩成看在肚里的孩子的面上,给她一次机会。

几经考虑,梁浩成回到了离开半年的家,离婚的事也不了了之。

这让梁家人大失所望,没想到梁浩成这么没骨气,离婚离婚还弄出个孩子来,无论这孩子是不是他的,可谁让他沾腥呢,如今是硬栽也要栽到他头上了,这婚是离不成了。

孩子生下来后,林宛便什么也不管了,奶坚决不肯喂,说是影响体型。从小到大几乎从没抱过孩子,怕孩子弄脏了她的漂亮衣服。孩子像是给梁浩成生的,梁浩成而立之年才得子,喜欢得不得了,也不追究是不是自己的种了,全盘接手。从给孩子喂奶,洗尿布到晚上带孩子睡觉,忙得不亦乐乎。倒是把林宛完全解放了,任凭她在外面招蜂引蝶,浑然不知。一颗心全放在了孩子身上。若不是林宛后来风流的闹出人命来,也许也就这么差强人意的过下去了。

林宛在那次离婚风波平息下来后,也曾想痛改前非做个好女人,可自己喜欢男人,男人也喜欢自己,有什么办法。林宛见到男人就发嗲,就抛媚眼,管也管不住。而且,自己生的这么漂亮和性感,男人一见就想和她上床,而她有时是为钱,有时是为寻开心放纵自己,有时什么也不为,就是想和男人上床。有什么办法,自己就这德性。既然男人想和自己玩,不玩白不玩,玩了也不白玩,不是吗?男人总会送自己这样那样的礼物,有时直接给钱,当然林宛也不是缺钱,可她也没去抢去偷呵,男人要给,她只好要呵。再说对看上眼的男人她也不一定要钱要东西的。

林宛有时也觉得自己这样很贱,怎么能随便就和男人睡觉呢。可这些男人和自己睡完后,一转身也骂自己是贱货,自己就不服气了,我贱你还上赶着和我睡,你老婆不贱,你怎么不和她睡呢!哼,什么玩意!心里暗暗骂道,和贱女人睡觉的男人也是贱男人!不是吗? _有本事,别找我睡。

林宛生命中的大半时间,生活和重心都是在和男人调情,上床。上班因为从事的是服务行业,也是要和各式各样的有钱男人打交道的,所以上班也是公私兼顾,边工作,边和客人抛眉眼打情骂俏,单位领导也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因为这对他们的业务有好处的。对上了眼,下了班就约会,或开房或就在私车里,甚至还和有的男人在路边的庄稼地里野合过,这要看男人的口味了,林宛一般是不会拒绝他们各式各样的要求的。说实话,林宛也喜欢这样不断的调换口味,够新鲜够刺激,当然也有被人当场捉奸的,闹的颜面扫地。可事后总有办法摆平的,就是单位领导也会把自己从派出所领回来的。那只是意外,多数情况下都没事的。现在环境很宽松,没人管那么多。

那段时间林宛过得如鱼得水,财源滚滚,又满足了自己风流的天性。但这样的好日子却因为一件意外的事而不得不结束了。

                   (

 这件在小城闹的沸沸扬扬的事是,与林宛有染的一个男人的老婆上吊自尽了,死前留下了遗书,说是林宛这个狐狸精害死了她,让孩子长大后给她报仇。这一下小城人的正义感被激起了,一致谴责林宛这个害人精害得人家破人亡。那段时间林宛成了过街老鼠,落得人人喊打的局面。

就是这件事后,梁浩成和林宛离的婚。离婚是必然,因为再不离婚,不但梁浩成无法做人,梁家一大家子人都没法做人。梁家有这样的媳妇已经是公开的耻辱,这样的媳妇根本不能要,最后,这已经不是梁浩成一个在离婚,是梁家全家在离。

梁浩成离婚势在必行。

这次林宛实在闹的太离谱了,成了众失之的,要是不离婚,简直没法交待。其实,梁浩成此时早已不当林宛是老婆了,她只是孩子的妈。梁浩成只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随她妈妈在外面怎么风流,她总是孩子的亲妈。

可这件事一出,唯有离婚这一条路了,不离婚对自己也交待不过去,对家人更交待不过去,对整个小城都交待不过去。自己有这样没有廉耻的老婆,不但使全家人都蒙受耻辱,似乎也是小城的耻辱。

这次离婚倒挺容易,本以为林宛不会肯离的,哪知道她这段时间正好和她的新情人刘龙(不是那个死了老婆的老情人)打得火热,怀上了刘龙的孩子,正不知所措呢,因为这个孩子就是想栽给梁浩成也不成,想打掉更不成,因为刘龙想要这孩子。

刘龙老婆生的是个女儿,他想让林宛给他生个儿子。刘龙可不像是梁浩成那么好说话,他说一不二,说不让打掉这个孩子,林宛就不敢打。况且刘龙很有钱,林宛也乐得离了婚嫁给她,这才是瞌睡送来个枕头呢。

两人几乎没费什么周折便协议离婚了。房子是梁浩成单位的,结婚的家俱也已旧了,林宛便拿走了家里的全部存款,把孩子和旧家俱留给了梁浩成。梁浩成没意见,只要能离婚就行。

林宛明知道女儿不是梁浩成的,因为当初她怀这孩子的那段时间,正和梁浩成在闹离婚,根本没在一起,但因为自己那时同时和几个男人有来往,根本无法确定是和谁怀得孩子,前夫林浩然也很是怀疑这个孩子的来历,但离婚时林宛还是把孩子硬塞给了梁浩成。

林宛认为无论是不是梁浩成的种,这孩子总是在和梁浩成婚内生的。何况梁浩成爱孩子,孩子是梁浩成一手带大的,他不会硬不要的。林宛吃定了梁浩成,他要是硬是不要孩子,就得说出理由,做亲子鉴定,这对孩子可是极大的伤害。果真,梁浩成答应要孩子。

林宛也知道硬把一个自己与别的男人偷情时怀的孩子塞给梁浩成有失厚道,但也只能这样呵。自己也不能白做了他几年老婆,不是吗?他得付出代价。

况且,自己当时已经怀上了刘龙的孩子,怎么可以再带着一个不是他的孩子嫁给他呢。刘龙离婚也没要孩子,孩子留给了他前妻。不过,他就是要,他前妻也不会给他的,他前妻明言,要是想要孩子就别想离婚,她才不让自己的女儿跟着一个婊子长大呢,她怕女儿学坏。这是别人事后告诉林宛的。

 

林宛说,她才是婊子呢,一个被男人抛弃了的婊子。并洋洋自得的说,我就是婊子怎么样,她男人还不是扔了她要我。

不过这话林宛只能对别人说,当着刘龙的面可是不敢说,她怕刘龙打她。刘龙不许她说他前妻的坏话,他说,你已经把她的老公抢过来了,还要怎样。

                    (

 这边离婚证一办,那边林宛就和刘龙结婚了。在林宛正式离婚后,刘龙也已火箭的速度离了婚。刘龙以给前妻买套住房,并每月给优厚的生活费为条件说服妻子把名份让了出来。妻子知道刘龙的个性,他要是离就非离不可,也就不和他硬抗,因为硬搞也没用。把他惹急了,他会连她们母子的生活都不管的。便按刘龙的意思,办妥了离婚手续。

刘龙几乎是在离婚的同时就又结了婚。算是奉子命成亲吧,刘龙不想自己的孩子没名没份,他想这次一定是个儿子。至于,超生罚款他才不怕呢,他有的是钱。可人算不如天算,林宛并未如愿给他生个儿子,而是又生了个女儿。刘龙这个气呵,娶这女人就是为了自己诺大的家产后继有人,可不曾想全不是这样。

当最初的迷恋过后,刘龙肠子都悔青了,他怎么就瞎了眼昏了头,把自家那么好个老婆给扔了,换了这么个婊子回家了呢。刘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当然不会自认倒霉,他得把事情变个样。

对这个女人他太清楚了,她一天也离不开男人,只要旱着她,不让她沾男人,她很快就会自动提出离开自己。而且,清醒过来的刘龙对林宛的身体厌恶起来,一起到不知被多少男人睡过,便反感的看都不能看,当初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被迷的昏三倒四,但偷情和娶回家做自己的女人,显然不是一回事。面对这具美丽的躯体,他是任何欲望都没有了,他宁可回原来的家和原来的老婆睡觉。

简直乱套了,他把情人和老婆换了个位置,老婆变成了情人,而情人却变成了老婆。如今,折腾了一圈的刘龙,又想把秩序变回来。他想要回从前的老婆,要回从前的家。

可林宛不依,这女人是破罐子破摔,骠上了他。怎么都不肯离,这可是刘龙不曾想到的。后来他明白了,这女人是要钱不要命,她想要他的钱。刘龙想门都没有,林宛是什么东西,他才不会给她钱呢,给她钱让她和别的男人一起去快活,他才不做这种冤大头。

    于是,他便使出了使出了阴毒的手段,一定要把她逼出家门。但人做什么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谁也不可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他不但没把林宛逼出家门,倒把她逼疯了。这可是他不曾料到的,也不是他想要的。放个疯女人在家,动不动把家砸的稀巴烂,还老到单位上去闹,把自己的隐私讲给所有的人听,刘龙是栽在这个女人手里了。刘龙明白了,自己这辈子都别想摆脱林宛,只能在林宛的阴影下过日子了。可即使刘龙想回头也没那么容易了,两人的感情原本就脆弱,现在更是荡然无存,让他和这个烂女人睡觉,不好杀了他算了。气极了,刘龙还真是想杀人,可是为了这样的一个女人陪上自己的性命,真是不值。

※※※※※※
风清花不尽,暗香意正浓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211003/msgview-135820-2405.html[复制地址]
上一主题:Always Here 下一主题:最新报道……
 [2楼]  作者:湘江  发表时间: 2002/07/31 19:02 

回复:兰兰写东东很专业了,等着看下呢。
 [3楼]  作者:茱儿jure  发表时间: 2002/07/31 19:12 

回复:兰版主:你的文章很好看,可谓是笔下生辉。但。。。。。

你写此文的立意是什么?中心是什么?想展示给大家的又是什么?我如按你的思路,可以把过去任何一个因生活所迫成为烟花的女子生活经历写出来,那不是大煞随缘楼的风景了吗?

记得一次我回先生的老家,听到那些妇女背后议论某家的媳妇如何。。如何。。我都觉得恶心。

[楼主]  [4楼]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 2002/07/31 21:34 

回复:哈,有不同意见呢!

欢迎!


纳兰就是写出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个故事,如果非要提高到立意上来说,那就是因果关系吧!每个人自会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无须纳兰说教。

生活中的确存在一些丑恶的东西,大家可要睁着眼睛走路!



※※※※※※
风清花不尽,暗香意正浓
 [5楼]  作者:晚风悠悠  发表时间: 2002/08/01 05:13 

回复: 这样的烟花女子.........
烟花女子尽风流,不顾廉耻出风头,害人害己失大雅,伤风败俗臭名留
 [6楼]  作者:茱儿jure  发表时间: 2002/08/01 10:29 

回复:首先向你道歉,有得罪版主的地方请海涵。
我想一个论坛不能光是赞扬声不断,太温馨了不吸引人的,就得有观点上的争论(是对事不对人的),你同意吗?
[楼主]  [7楼]  作者:风清纳兰  发表时间: 2002/08/01 15:32 

回复:不好意思……

纳兰也是第一次写这种有伤风化的题材,好在这里没有未成年人。

个人角度不同,意见不同很正常呵,没什么的。何必道歉,更谈不上得罪。

欢迎常来玩呵!



※※※※※※
风清花不尽,暗香意正浓

精彩推荐>>

  简捷回复 [点此进入编辑器回帖页]  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
 推荐到西陆名言:
签  名:
作  者:
密  码:
游客来访 
注册用户 提 交
西陆网(www.xilu.com )版权所有 点击拥有西陆免费论坛  联系西陆小精灵

0.1657991409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