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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金陵十二钗(ZT)
[楼主] 作者:佛国白莲  发表时间:2004/02/27 12:14
点击:251次

1.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林黛玉是个绝顶聪慧的才女。她的才华是大观园群芳之冠,是智慧的女神。她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外祖母家,尽管是贾母的“心肝肉”,可是以她的敏感,总摆脱不了一种孤独感。特别是在对宝玉的爱情上,几乎到了神经过敏的程度。在荣国府那样的环境里,越敏感的人就越忍受不了。黛玉的悲剧就在于她不会像宝钗那样会装“糊涂”,她太聪明了。锋芒毕露,最后凄凄惨惨地不幸天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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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宝钗有封建阶级女性最标准的品德。她“品格端方,容貌丰美”,“行为豁达,随分从时”,荣府主奴上下都喜欢她。作者又说她“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按当时贤惠女子的标准,她几乎达到无可挑剔的“完美”程度。但她对周围恶浊的环境太适应了,并且有时还不自觉地为恶势力帮一点小忙。她自己既是封建礼教的卫道士,又是个封建道德的受害者。

[ 本贴由 Dharani 于 2003-9-7 20:44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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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王熙凤是“护官符”说的“龙王来请金陵王”的王家的小姐;嫁给荣府贾琏为妻。她的姑母是贾政的妻子,即宝玉之母王夫人。 王熙风掌荣府管家大权的时代,已是这个家族走下坡路的时期了。王熙风实际上是荣国府日常生活的轴心。她姿容美丽,秉性聪明,口齿伶俐,精明干练,秦可卿托梦时说她:“你是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有日理万机的才干。然而她心性歹毒,为了满足无止境的贪欲,克扣月银,放高利贷,接受巨额贿赂,为此可以杀人不眨眼,什么缺德的事全干得出来,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女魔王。她的才能和她的罪恶像水和面揉在了一起。因此当贾家败落时,第一个倒霉的就是她,将要凄惨地结束其短暂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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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探春是贾政的小老婆赵姨娘生的。在贾家四姊妹中她排行老三,是最聪明、最有才干的一个。说她志向高,是她想有一番作为。“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一回,写她代凤姐管理一段大观园,把那么纷繁的事务,一宗一件管理得井井有条,表现出不一般的才干,其精明几乎不在凤姐之下。 她在封建观念影响下,以自己是“庶出”为耻;加上赵姨娘为人卑琐,她就干脆不认她作娘。她同姐姐迎春懦弱的性格截然相反,人称“玫瑰花”,又鲜艳又有刺。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娇小姐,随着家族末落,命运也一样令人悲哀,年轻轻的就远嫁异乡,路远山遥,断绝了与家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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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迎春是荣府大老爷贾赦的妾所生的女儿。她长得很美,虽然没有才华,但心地纯洁善良。因性格懦弱,又排行老二,人称“二木头”。后来她被其父许配给孙绍祖。孙绍祖的先人因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贾家门下,靠贾家的势力起家的。这个孙绍祖家资饶富,并且“应酬权变”,在官场中很走运,正在兵部等待提升,所以贾赦就选他做了“东床快婿”。孙绍祖品质恶劣,连贾政都不同意这门亲事,但贾赦不听。迎春嫁过去之后,受尽种种虐待,一年之内就被折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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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

  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元春是贾家的大小姐,贾政的长女。她以“贤孝才德”被选进宫里做了女史(女官名),后来又被晋封为“风藻宫尚书”,加封“贤德纪”,是荣府女性中地位最高的一位。贾家煊赫的势力,除靠祖宗功名基业外,还靠着家里出了“皇娘”这层重要关系。元春一死,靠山倒了,这个赫赫扬扬经历百载的贵族之家就要迅速土崩瓦解。元春虽然在书中出现的机会很少,但她的存在与否与这个大家族的兴衰紧紧联系着。

[ 本贴由 Dharani 于 2003-9-7 21:45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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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候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贾珍的胞妹。她是贾家四位千金中最小的一个,从小就厌恶世俗,向往当尼姑,小时爱和馒头庵的小尼姑智能儿玩,后来又和妙玉成了朋友。惜春眼看着当了娘娘的大姐元春短命天亡,二姐迎春出嫁不久被折磨死,三姐探春远嫁异国他乡音信渺茫,都没有好遭遇,所以才“看破红尘”毅然出家的。据脂砚斋的批语说,她将来要有“绍衣乞食”的经历,也就是要靠沿门托钵乞讨生活,真够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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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宝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

  展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

     湘云是保龄侯尚书令史家的姑娘,即史太君的侄孙女。她生下不久,就失去父母慈爱,成为孤儿,在叔婶跟前长大。她到大观园来,是她最高兴的时刻,这时她大说大笑,又活泼,又调皮;可是一到不得不回家时,情绪就顿时冷落下来,一再嘱咐宝玉提醒贾母常去接她,凄凄惶惶地洒泪而去,可见在家时日子过得很不痛快。这样一个健美开朗的女儿,结局就是她婚后的生活犹如美丽的晚霞转瞬间即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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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秦可卿父亲秦业现任营缮郎,年近七十,人早亡。 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 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女儿,小名唤可儿,长 大时,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因她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乃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秦可卿在《红楼梦》中的“戏”并不多,其形像也并不丰满;她的重要性在于体现全书的主旨。秦可卿者, “情可轻”也。“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便是对她的性格的本质概括。作者意在通过她与贾珍的私通乱伦,以表现贾府在精神道德上的腐败,亦即“败家的根本”;通过她那豪奢至极的丧事,写贾府豪华中的衰败。她托梦凤姐的那些话,是贾府较为清醒的统治者的共同预感和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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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

   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妙玉出身于苏州一个“读书仕宦之家”,因自小多病才出家当了尼姑。她“文墨也极通”,“模样又极好”,也是大观园中的一位姣姣者。说她“洁”,是因她嫌世俗社会纷纷扰扰不清净才遁人空门,这是一层含义;她又有“洁癖”,她想一尘不染,但那个社会不会给她准备那样的条件,命运将把她安排到最不洁净的地方去。按规矩,出家就要“六根净除”,可她偏要“带发修行”,是她尘心末断的一个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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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

   偶因济村妇,巧得遇恩人。

     巧姐是王熙凤的独生女。判词前的画面暗示她将嫁给一个庄稼汉,成为做饭纺织的农村妇女。从锦衣玉食的公府千金,沦为喂猪打狗的农妇,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在作者看来,这也是命运的戏弄。有人根据甄士隐<好了歌解注>里“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句的提示,推测巧姐要被卖到妓院为娼,后被刘姥姥救出,同刘姥姥的外孙板儿结为夫妇。这个推测从书中可以找到根据。第四十一回写巧姐和板儿交换柚子和佛手的情节,很可能是预示他们未来的关系。板儿是农家孩子,将来是农民无疑,嫁给他才能纺线织布。高鹗续书写贾环、贾芸、王仁等人设圈套要把巧姐卖给一个外藩的郡王作安,刘姥姥偷着把巧姐接到乡下,由她作媒把巧姐嫁给一个大地主的儿子(并且是个秀才!),和作者的原意就有相当距离了。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正是对上层社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慨叹。倒是刘姥姥这个穷老太婆,受人滴水之恩,常思涌泉以报,使人感到人性善良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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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李纨是宝玉的亲嫂子。她与其夫贾珠婚后生了贾兰,不久丈夫就死了。李纨同其姻娌王熙凤为人恰恰相反。王熙风像一团烈火,她像一堆死灰;王熙凤像一把利刃,她像一块面团;王熙凤贪求无居,她与世无争。在大观园诸女性中,她是最默默无闻的一个,她不注意别人,别人也不注意她。贾家没落后,贾兰要靠读书求取功名,“头戴簪缨”,“胸悬金印”,当一个大大的官;李纨要因此受诰封,“戴珠冠,披风袄”,荣耀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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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 2004/02/27 14:23 

回复:《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古典名著了
读了七八遍,还是喜欢,将来退休没事了还要读的。

※※※※※※
雅兴忽来,诗能下酒 豪情一去,剑可赠人
 [3楼]  作者:潇湘竹子  发表时间: 2004/02/27 17:07 

回复:The same to u !
又见金陵十二钗(ZT)
 [4楼]  作者:荷露清韵  发表时间: 2004/02/28 08:03 

回复:我也很喜欢《红楼梦》。转贴一篇文章《大话红楼梦》
对面的一半看过来
大话《红楼梦》
2004年02月25日 00:03

和菜头

  我读《红楼梦》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当年我读初中,老妈的同学带了女儿前来拜会。该女生正上高一,豆蔻年华。她冲进本人在阳台上的起居室,甫一落床,劈头便问:“你看过《红楼梦》吗?”本人高踞枕头之上,眼见满天星光之下,有一女生斜倚在我的军被上,秀发披肩,满眼星辉,不竟高叫一声:“美女!”该美女一听之下,微微皱眉,语气沉重地教育我:“那不单单是本写美女的书,它蕴涵了我们五千年悠久的文化。你知道什么是对诗吗?我们上课的时候,经常传字条,就用《红楼梦》里的诗作对子。”当时我还是一童窦未开、情窦初开的中国维特,听完什么对诗、什么《红楼梦》,简直是一头雾水。她见我一脸懵然不知的样子,悠悠叹了一口气,转头仰望星空……

  很多年过去了,当我看见《千年一叹》这本书时,才突然意识到鱼求雨先生和那女孩子内心世界其实是相通的,我分明感受到他们相同的那一分心情,那种对类似于和菜头这样对传统文化如弃敝屣的人的惋惜心情,那种对于传统文化名花委地的惨痛心情!我拿着《千年一叹》和她的结婚请柬,簌簌地落下泪来。

  在她叹气的前一个月,我正在看《天龙八部》。见得美人如此神情寂寥,我猛地想起一个人———王语嫣!我问她知道不知道《天龙八部》?在此后的一个小时内,我终于成功地将话题引入我熟悉的领域内,就金庸书中的女性形象和她进行了友好而深入的谈话,认真贯彻了毛主席关于“在有利于我方的条件下展开作战”的指示。我旁征博引,口若悬河,她笑语晏晏,花枝乱颤。终于到了要分手的时候,她做了总结陈词。女人都是这方面的好手,别管年纪多大。一方面,她肯定了我们今天晚上的谈话是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另一方面,也严肃地指出我们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她深刻地揭示了武侠是一种低级趣味的东西,而一个年轻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需要的是大量吸收文化精品。她建议我去阅读《红楼梦》,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在下一次的谈话中以吟诗作对的“高雅的”、“健康的”方式进行交流。

  现在,各位明白了吗?我是如何因为一个女孩子而读《红楼梦》的?那时候虽然我已经是学富三车半,但是一直没有读过《红楼梦》,因为那是一本黄书。由于段誉的故事激励着我,我还是到学校图书馆借出了这本书。在很多个晚上,我认真地研究了《红楼梦》。当时我的主攻方向是诗词,所以情节我基本上没有看,而是选着里面的诗歌去读,试图背下其中的一些,以备将来不时之需。这时候,男女的差别就显示出来了。要我去背“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我一次就可以了;但是,要我去背什么今天谁葬花,明天谁埋我一类的东西,我顿觉苦不堪言,难乎为续。而且,在我的阅读习惯里,我想知道一本书里的人是要干点什么,怎么干的。但是《红楼梦》里的人偏偏什么都不干,今天蹿到这里玩玩,明天蹿到那里吃吃,后天斗斗嘴流眼泪什么的,翻到最后也没见他们干了点什么具体的事。所以,我也根本无法阅读《红楼梦》的故事。过了一星期,就把书还给了图书馆。

  后来的事,你们也应该猜到了。我是一个“吾爱美女但吾更爱真理”的人,在学术问题上,我觉得是完全可以和感情问题分开来看的。现在看见我这句话的人,应该有很多赞同我的观点。遗憾的是,美女,尤其是喜欢《红楼梦》的美女的逻辑是:美女即真理,否定美女的《红楼梦》,就是否定美女本人。否定美女本人者,杀无赦!我细数完《红楼梦》的不是,美女辩不过我。也许觉得我这人这辈子都无法高雅得起来,无可救药,于是伊再也没有来过。

  在此后的岁月里,即使是实在没有书念了,我宁可去厕所里勾着头看地上的报纸,也决不动《红楼梦》一手指头。而关于《红楼梦》这书,我总结出几点:一、凡是不看《红楼梦》,或者不把《红楼梦》抬到某一精神上崇高地位的美女,一般都和蔼可亲,易于相处。反之,则心高气傲,拽得二五八万的。二、读书始终是自己的事,不能为任何人去读书,或者抱定了要从书里得到什么的念头。最糟糕的是,听信了别人的话,觉得自己应该从书里能读出点什么。三、永远不要和女孩子争。四、找女友,千万别找喜欢《红楼梦》的,要找喜欢《黄金时代》的。

 

 

 


※※※※※※
芳香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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