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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了!(二十年前的日记)
[楼主]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2004/01/16 11:53
点击:258次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21周岁的我和28周岁的他正式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
我清楚地意识到:这就是我一生的归宿,我温暖的伊甸园。我当然相信它是温暖的,因为我们彼此相爱着。
从这一庄严的时刻起,我已在法律上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妻子。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全世界高呼:我有老公了!
有人说:结婚好比金漆的笼子,笼外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这话也许不无道理,尽管很可悲!但是我仍然愿意往金笼子里飞。我们是纯爱情的结合,我爱我的丈夫,胜过一切。每一片彩云,每一朵鲜花,每一支快乐的曲子,每一件漂亮的玩意...都无法永远摄着我的心,惟有我的丈夫。
我真诚地渴望我们能够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生命的终止。不,来世我们还做夫妻,直到天长地久。对某些人来说,结婚是葬送爱情的坟墓,而我们却不!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女人最大的嗜好就是让更多的人爱上她。我不敢否认自己也有过类似的虚荣。难道被人仰慕,被人追求,这不是一件快活的事吗?一个女人一辈子得不到一丁点来自异性的青睐,这不能不说是毫无遗憾的。然而现在我已经有了自己的老公,丈夫带给我的快乐将是无与伦比的。我必须坚贞地、全心全意地爱我终身的伴侣。当然,我性格开朗,不甘寂寞,这更使我应该努力让自己不做出使我老公不开心的事。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奉献给我唯一的爱人!
我读过不少的文艺作品,小说中曾经这样呼吁世上的女子:“不要相信男人,他们是野兽。”世上野兽确实不少,可不包括我的丈夫。我信赖他,就像相信我自己一样。纵然有一天我成了丑八怪,相信我的丈夫仍会一往情深、无比温情地把我的脑袋埋在他温暖甜蜜的胸怀里...
说我幼稚也好,说我是个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也好,我真的真的是这样希冀着的,我的丈夫也一定和我一样,有着最真诚最美好的憧憬吧?
假若生活背叛了我,那么我也将背叛生活。我坚信我们能够幸福,因为我们都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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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4/01/16 11:59 

回复:老公让我做的选择题:

老公昨天下了最后通牒:让我在“上网”和“丈夫”之间做一下选择。我苦恼了一夜仍未果。朋友们帮帮如烟吧!

 [3楼]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 2004/01/16 12:31 

回复:充满激情的爱情宣言!

感动中!更该让你的老公看看,他也会非常感动的!

不过,我想告诉你,其实世上还是好人多,不光你老公不是野兽,我们也不是哦!

祝你们连理比翼到永远!



※※※※※※
曾经沧海,欲览群山
 [4楼]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 2004/01/16 12:33 

回复:虽然大家会“舍不得”
但我还是要说,回到老公身边去吧!请相信我的真诚!

※※※※※※
处己何妨真面目,为人总要大肚皮
[楼主]  [5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4/01/16 13:04 

回复:激情麻木
结婚二十年来,他看到的爱情宣言实在太多了,他说他都能背了,他感动得几乎麻木了。
[楼主]  [6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4/01/16 13:09 

回复:谢谢你真诚的“舍不得”!
二十年来,我做了无数次类似的选择题。每一次选择都意味着放弃。今天我放弃了你(泛指),明天我还会放弃什么呢?
 [7楼]  作者:清秋月影  发表时间: 2004/01/16 14:34 

回复:哼!凭什么?如烟听我的!

出的什么破题呀?上网怎么了,又不是搞婚外恋.这么武断!如烟你一个都别选!另外我给你出个注意:他不是喜欢车吗?你给他出个选择题:车和老婆只选其一.怎么样?还有一注意:你偷偷来与我们"幽会".他总不能天天看着你吧?(乐)

哈哈~~给你开玩笑的,你老公如此,是爱你太深了."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月亮也有几天休息日啊.你的明白??(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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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
[楼主]  [8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4/01/16 22:31 

回复:鱼和熊掌
不可得兼那!
 [9楼]  作者:秋绪  发表时间: 2004/01/16 23:12 

男女平等不应该是一句空话

男人要求女人迁就,同样地,男人也需要迁就女人嘛!

男女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为了自己的需要,而要求另一方放弃正当的权益。

当然,如烟得认真地回顾检查自己,有没有因为上网而耽误过家务或是过去属于你在操劳的部分家庭事务,或者有没有为了上网而放弃了过去原本属于你们的二人世界?如果有,就从自身纠正起,并向他说明清楚你的改正计划。

如果你上网对家庭事务与你对家庭的义务并没有任何的影响,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的大男子主义作怪了。每一个人,就是夫妻双方的每一方,都应该有自己的爱好,另一方在不影响家庭事务的情况下,都应该予以容忍。

我反对大男子主义,也反对唯我主义!

至于如何选择,则有更复杂的因素要考虑。纯从道理上说,如果只是因为其大男子主义作怪才出了这样的选择题,我建议楼主选择不放弃网络,因为网络给了你生活更多的快乐。然而,肯定有其它的诸多我们不了解的因素,是楼主所不能避免的,我就无从乱发言了。毕竟,营造一个好家庭不容易,是更值得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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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瓯都市:一个温馨的原创文学乐园 http://www.91888.net
[楼主]  [10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4/01/16 23:40 

回复:不甘心离开!

“为了上网而放弃了过去原本属于你们的二人世界”——我承认有这方面的原因。

老公离开了我会很痛苦;但是不上网的话我也不会快乐。说不定明天还会出现新的选择题。

[楼主]  [11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4/01/16 23:49 

回复:春姑娘的建议:

春姑娘和她的同事是如烟的忠实读者。她今天给我的QQ留言是:

我们一致认为:选老公,因为你爱他!

 [12楼]  作者:席夫人  发表时间: 2004/01/17 00:08 

呵呵。。。

如烟面对一个难题,丈夫和网络,本不该作为选择的,但现在却要二者选其一了,替如烟为难!

相信如烟会处理好的。无论如烟作出什么决定,随缘楼会记住如烟,也总有如烟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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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11003.xilubbs.com 中年随缘楼
 [13楼]  作者:丑老倔呆  发表时间: 2004/01/17 09:08 

回复:我的馊主意

1. 上班上网,下班上厨房,周末陪他逛书店或家电商场;

2. 为他申请QQ,教他如何聊天玩游戏,和他一起体验网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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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 stupid, forever unwise. 呆呆
[楼主]  [14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4/01/17 12:30 

回复:好主意!
但是(无可奈何的“但是”)我上班的时候没有网;而且老公最反感“网民”这个词。怎么办呢?
[楼主]  [15楼]  作者:网事如烟3  发表时间: 2004/01/17 12:32 

回复:谢谢姐姐支持!
如烟轻易不会离“家”出走的。因为随缘楼是我的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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