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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印记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周一,晴。 闲情逸致,悠闲自在,那是神仙过的日子。 今日有点闲,可闲给人的感觉:闲得空虚,闲得无聊,闲得恐慌,闲就闲嘛让人没有主题的日子。 幸好也找到摆脱闲的方式到网络里看乱哄哄的世界嘛;或者随意找个人聊聊天;或者去做听众。今天听到有一精彩语录摘自:司法活动,和其它所有社会活动一样,其实是一个相当主观性的活动。执法者是否能从良心出发,固守法律内在的公平本质是司法能否公正的基础。用现在流行话语说:司法工作者要宪法法律至上。荀子说:图法不足以自行就是这个意思。也就是中国人惯常的法治态度: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闲,如果一直闲着倒好;起码的说时间还由着自由控制。 哎。这职业是自由的,时间却由不得你来掌控。临下班的时间老板递上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还有份再审申请书。嗯,是到省城去的一件债务再审案件。 争执的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死亡赔偿金是遗产还是赔偿权利人具有的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 呵呵,有事做啦!工作要进入一种状态之中。 ![]() ※※※※※※ 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论)行动;注意你的(言论)行动,它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