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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或陌路或许也就是取决于这缘分
与你认识的人都可能是与你渊源很深的人,都可能是你那世界随你来历炼的人.就看自己怎么对待了,呵呵 ※※※※※※ 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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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溃,发的找来分享的文字,竟被小精灵盯上了。
相忘于江湖 世间也许有两种可以称之为爱的情感,一种是相濡以沫,一种是相忘于江湖。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庄子·大宗师篇》 原文意为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朝夕相处,动弹不得,互相以口沫滋润对方,忍受着对方的吹气,忍受着一转身便擦到各自身体的痛楚。此时,两条鱼便不禁缅怀昔日在江河湖水里各自独享自由自在快乐的生活。 故事只是人们虚幻的,真实的情况是:海水总要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它们要相忘于江湖。是啊,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与其天涯思君,恋恋不舍,莫若相忘于江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许在古人看来,相濡以沫才是感情的最高境界。时至今日,似乎相忘于江湖也和浪漫联系起来了。相忘于江湖,一种浪漫的感觉。江湖中,一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有一段令人辛酸的往事,有一种若即若离的惆怅。 现在把江湖是比作社会,相忘于江湖是指忘记江湖的险恶,忘记成人之间的芥蒂。自然之江湖人之江湖。江湖虽然危险江湖却很大,可以遨游,是鱼的幸福。当然就幸于糟糠的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 指人们与其「患难见真情」,还不如根本无情,在安定的生活中各不相帮(不必互相帮助,因为无此需要),无风无浪才好......至於那些无事生非、本已得享平淡恬静,却仍不安份的人,便更相形见绌,不堪一提了。 “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感动;而“相忘于江湖”则是另一种境界,选择放弃强烈的感情来换取平稳的生活。这或许需要更大的坦荡、更淡泊的心境吧。 1、“相忘于江湖”,语出《庄子·大宗师》。原文是:“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大意是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朝夕相处,动弹不得,互相以口沫滋润对方,忍受着对方的吹气,忍受着一转身便擦到各自身体的痛楚。此时,两条鱼便不禁缅怀昔日在江河湖水里各自独享自由自在快乐的生活。庄子真是厉害,一句话里就创了几个新词,其中尤以江湖和相濡以沫为人所熟知,在武侠的推动下,江湖成了一个充满着神秘色彩的语词。而相濡以沫也演化成了专门用来比喻在困境中相依为命和相互救助的夫妻。 可是庄子却是并不喜欢相濡以沫的,一个不如的转折,他更喜欢的是两条鱼能够相忘于江湖。因为相濡以沫并不是一个生活的常态,而是一种非常时刻的非常举动,如果生活时时处处都需要相濡以沫的话,那样的生活也就缺乏乐趣了,倒真不如相忘于江湖来得轻松自在。 2、原文出自《庄子》。“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翻译成现代文就是:“泉水干涸了,两条鱼都暴露在湖底的干泥里等死,只能吐出一点水泡来相互湿润,延续生命。这虽然很动人和高尚,但是对于鱼来说,最好的情况却不是用死亡来相互表达忠诚和友爱,鱼最希望的是遨游在大江大湖中,即使彼此谁都不认识谁。” 在这点上,庄子是很实际很达观的人,并不虚伪地要追求高尚的英雄主义。 现在,这句话一般指各自生活,互不通音讯。 现代的相忘于江湖 指放弃曾经的执著(情感心执),以全新的自我迎接世界。(执著指对事物的痴)常见于台湾作家散文集中。 [编辑本段]《周尹谈庄子--山东卫视科学访谈节目》 原文: 《庄子·大宗师》,原文“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原本此句庄子不是写情感方面,很多人都把这句话用到感情上面,给自己离开相濡以沫,相敬如宾的对方以冠冕堂皇的理由。 前面一句很多人解释了,那么,后面一句怎么解释呢? 大概是这个意思:与其我们去夸尧舜禹好,说夏桀商纣不好,不如把他们的是非都忘掉,把他们所做的事情都化在大道里。 那么我们联系起来,什么是大道呢?什么是江湖?什么是泉涸于陆? 事物的本来规律才是大道,天道才是大道。换句话就是,相信真理,相信真爱才是大道,也就是说泉涸于陆非大道,只是片刻造成的。 我们为什么不从这个方面整个联系起来解释呢? 为人一生,我们或许只能选择(或者偶遇)一个异性,作为自己“相濡以沫”的对象, 而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如果我们已然有了相濡以沫的另一半,那么即使遇见了再让你动心的人,大约还是“相忘于江湖”更能感动苍天、白云、黑土和混沌的灵魂吧。 《相忘于江湖》作者:简媜 原文: 隔一程山水,你是我不能回去的原乡,与我坐望于光阴的两岸。 彼处桃花盛开,绚烂如满天凄艳的红霞,你笑得从容,而我却仍在这里守望,落英如雨,印证我佛拈花一笑的了然。爱,如此繁华,如此寂寥。 起身,然后落座,知道与你的缘分,也只有这一盏茶而已。结局早已先我抵达,蛰伏于五月的一场雨,十分钟,或许不够一生回忆,却足以使所有年华老去。 五月的天空泼满青釉,你瓷青的衣襟在风里飘拂。阳光遍地,你信手一捧,放进我手里,说:“我爱你!”三字成谶,我被你一语中的。从此,沉重的枷锁背负在我每个梦境,明知无望,却固守着仅存的坚持,以为,终究可以将你守候成最美的风景。 若青春可以作注,我已压上一切筹码,只待你开出一副九天十地的牌九,示我以最终的输赢。谁知,你竟中途离开,衣袖随长风斜过,拂乱了赌局。无人坐庄,这一局牌宛如三月桃花,错落于五月的湖面,飘散了满湖的灰飞烟灭。 遂重新审视命运,看它如何写就这一段际遇。暮色四合,天边的浮云已渐暗。人走,茶亦凉,有明月,照你的背影涉水而过,十丈红尘饰你以锦绣,千朵芙蓉衣你以华裳,而你竟无半点回顾,就这样,轻易穿越我一生的沧桑。 摊开手掌,阳光菲薄,一如你的许诺。太爱你,所以希望你以许诺勾兑眼泪,以永恒明见柔情,却不曾料到,岁月将你的微笑做了伏笔,只待风沙四起,尘埃遍野,便折戟扬刀,杀一个回马枪,陷我于永无翻身之日的险境。 没有狂歌当哭的勇气,却在倒地时明心见性,瞥见万里风沙之上,有人沉腕拨镫,疾书一行字:相忘于江湖。朱砂如血,触目惊心。 忘,谈何容易?烟水亭边,你用青色丝绦绾就了我的心结,江南的水光潋滟了你的眼,你已是我一生的水源,润我干涸的视线,柔我冷硬的心痂。忘记你,不如忘记我自己。 而夜幕,依旧如期降临,严冬的风替换曾经的三月烟花,举目四望,偌大的桌边只我一人,空对一盏冰冷的茶。 竟是不能不忘。 也罢,且学你拂袖而去,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变桑田。 你已到达彼岸,水草丰美,桃花怒放,便是落雨,也有一番风细柳斜的心事。我只能做到起身离席,却仍无法与你同步。其实,又何曾与你同步过?一盏茶的爱,终我一生,也只有这一盏茶的温度,由暖而凉,片刻而已。 你抬手落笔,转折勾挑出青春的天书。我是你无法辨识的狂草,短短一行,被你飞快地写下,翻过。再提起,只怕也要在多年以后,由阔达的魏体悄然重写,方可看清,当初的挥毫泼墨,竟是如此轻易,如此不堪。 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然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杭之。我知你心意。 无须更多言语,我必与你相忘于江湖,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做衣锦华服,于百转千回后,悄然转身,然后,离去。 PS: 简媜,1961年生于台湾省宜兰县,台大中文系毕业,曾获吴鲁芹散文奖、时报文学奖等。是《台湾文学经典》最年轻的入选者,也是台湾最无争议的实力派女作家。著有《水问》、《只缘身在此山中》、《私房书》、《下午茶》、《女儿红》、《胭脂盆地》等十余种散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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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人与人是讲缘份的。谷老弟啊,幸亏俺跟你才熟悉,如果俺前些日子去你那一亩三分地儿,念及大家称兄道弟,与你约见,那俺就成了令人不放心的人了。哈哈~~~ ※※※※※※ <A href="http://211003.bbs.xilu.com/" target=_blank><img src= http://www.yuluo.com/non-cgi/attach/2004/11/24/14122--embed.jpg></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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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做乖宝宝 Post By:2009-7-6 22:16:15
刚刚看到一位朋友的帖子,对醉酒者进行剖析,不禁对号入座,我一糟老头子,居然属于乖宝宝型,大是有趣。 刚好,昨天刚刚醉过一次,正好把过程略记如下,以说明自己确切属于“乖宝宝”。 昨天周末,上午接到电话,要与一些朋友聚一聚,人并不多,也不是我请客,但似乎不去是相当不妥当的,于是,放下手头俗事,打车(俺至今没有混到有车一族)前往那家相当豪华的酒店。 信笔写来,还是错了。没有马上打车去,如果接到电话就出发,俺就去挤公交了,虽然天气非常热,但俺一向节俭,或者说事抠门。当时我正在银行排队,是给一个学生寄钱。那个不争气的已经毕业了的学生,不久前找到我家,趁我不在家,留下2000元人民的币,老妻追之不及,跑掉了。他留银两并不是贿赂我老人家,而是要让我帮忙运作一件小事。他过高地估计了我的能力,电话中我已经说过不可能完成,终于要到他一个账号,趁周末给他寄回去。排了不少于半个小时的队,结果还是没寄出去,原因呢,是我第一次向账号打钱,不知道必须带身份证的。气急败坏之下,抬头看表,居然已经到了约会时间。没办法,别无选择,才打车去赴约会的。 到那超豪华大酒店后,其他三位已然到齐,所以,一上来就是解释道歉。于是,一大瓶帝王津酒在谈笑风生中装入我们的肚子,然后是我平时不会喝的小玻璃瓶啤酒。然后,有朋友埋单,撤离酒店。关于下面的活动,我是建议去良子做足疗,这也是我最乐于接受的一种应酬方式了,可惜,立遭否决。只好去K歌。进了包间,立即有一排小姐迎接检阅,我通常不惯选择,事实上,对我来说,也没有选择必要,找谁也没有区别的。但朋友还是知道我比较喜欢长发女人,便帮忙选中一位发可及腰的美女,其他人当然也都有所选择。 我不愿K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因为自知五音不全,不愿出丑。再者,用流行语言来说,我OUT了,流行歌曲一个不会。现在回忆起来,在朋友们一再要求下,我也不得不献丑,记得唱的歌曲也是最多的一次,有《怀念战友》、《UNCHAINED MELODY》和《红河谷》三首之多。那应该是一个相对比较正规的歌厅,但一位朋友还是相当发的开(因为我被评价为放不开,所以说,人家就是放得开),我那位长发美女可能在考虑,从我这样放不开的人身上,最后可能不会有所收获,便变得非常主动起来。于是,我也开始主动,不是主动别的,而是主动喝酒,还是相对比较昂贵的红葡萄酒(我平时是喜欢白酒的,虽然没有酒量),这红酒似乎上头更快,求仁得仁,很快我就喝醉了,找了一个角落去会晤周公。 歌厅空调似乎都不大好,我们曾经中途调换过房间,却都热得让人透不过气,尤其我喝的又多。似睡非睡之间,感觉一直有人坐在身旁帮忙扇风,还听到朋友们调笑着,说是我在享受皇帝待遇。朦胧中睁开醉眼,看到朋友们和其他小姐都其乐融融地在欢歌热舞,只有长发美女,似乎颇有些落寞地,一直老老实实坐在我身旁,手里挥舞的并不是扇子,而是一张挺大的硬纸板。不知怎么,心头颇有一种感动。长发美女似乎一直都很注意我,所以,我一旦睁开眼睛,她马上就发现了。立刻端来茶水,让我解酒,手中的纸板也仍然不停。我提出要去洗手间洗脸,她不放心地跟了过来,并从她自己的衣帽箱中取了一条毛巾,特意展示给我,是新的,完全没有用过的。搭讪中,我得知,这是一位来自吉林的美女,已经过了25岁生日。我的好为人师的毛病就又一次发作(几乎每次叫小姐都会发作一下),告诉她,青春饭不长,要早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她很认真地点着头表示认可,至少我认为或者说我期待那一刻她是认真的,当然,她也诉说了一点自己的苦衷。在重新回到房间之前,我拿出一张老头票,这次没有心疼,因为我认为她的帮忙扇风,那时那地,足以让我的付出物有所值了,她没有谢绝,但似乎也有些感动,因为这应该属于与其他几位比较的额外收获了。 K歌另一个让我无法忍受的,就是熬时间,从下午两点,一直到夜里十点,中途还从餐馆叫过一次外卖以及香烟。当然,这些都是事后我才得知的,因为我一直就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好在,清醒状态,我对自己没有把握,对自己喝醉后的表现,我一向充满信心,所以,大多数类似场合,醉酒,也就是我的最佳选择了。 原来,无意中,我居然成了“乖宝宝”,也算短时间的返老还童了吧? ※※※※※※ 欢迎光临随缘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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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候,我有一次喝醉了酒,居然跟两个第一次见面的人拜了把兄弟,喝完了酒回家的路上,我摔伤了,
那两个把兄弟买了很多东西来看我,很感动。后来交往了好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