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周一,晴。
七月份第三周末回家听到不是东家吵,就是西家闹;哎,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这东家那南家的男人们在俺老妈的眼睛里可全是好男人,根本不会玩,吃喝玩乐五毒俱全全不沾边;让俺要去找的就要去找这样的男人。想不到想不到这东家那南家的男人们在他们的生活中也会被他们的女人数落,挨批,分居,闹情绪;甚至引发他们的子女们也介入到不该参与的战斗中。唉,这可能大热天惹的祸。吵吵闹闹或许生活的不可缺少的主题嘛。
爱一个旧话题,老生常谈。有人就说过:爱是奢侈品,不是随便人都可以玩的。
就在刚才写日记之前接到一个咨询的电话,有关于男和女的事?
男和女未婚同居泛滥成灾,只要没有出事,相对说来如今这社会是宽容的。俺不清楚他们在消受这种快乐时有没有为他们的后果想一想?真是的,有了结果便想到俺们:该怎么办?说当时是蒙骗;能解心头之恨的就是要把他送到牢狱?为何那时不向警察局报案呢?然而现在的结果做了人流,证据不利啊。人啊,人?由爱生恨就此形成。律师这职业每天就在看着这纷纷乱乱的世界。下午读到《对一桩婚外恋案例的思考》也很有意思,偷过来给各位看看
《重庆法制报》不久前报道了这样一件案例:年轻貌美的忠县打工妹吴霜(化名)情陷她高大帅气的老板宇博(化名)的温柔乡,而宇博是有家室的人。为不甘心只做第三者,她提出要他跟老婆离婚,遭到拒绝后,两人关系破裂。为了报复宇博,她草率决定生下他们的私生子以敲诈旧情人,却不料引出了情人早已将她出卖的真相: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在酒醉的时候,宇博为了接一单几十万元的生意而给对方老板吴明(化名)"性贿"留下的!结果是鸡飞蛋打:她控告了宇博与吴明,两人被以强奸罪判刑,宇博与其老婆离婚。而年仅21岁的吴霜也只好肩负起未婚妈****重任到外地去继续打工。她现在的境况很不好,但已别无他法。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也许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文章结尾说,一场婚外恋,导致一个家庭破裂,两个当事人被处以刑罚。而吴霜则身心俱疲地终日生活在流言蜚语下,带着女儿艰难度日。这场荒唐闹剧的背后,没有赢家。我们认为这话没有错。从表面上看,就是这样的,特别是从它给当事人以至于社会带来的阵痛来看就更是如此。但我们不准备沿着这个方向继续讨论下去。我们准备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来探讨这个问题。
宇博本是农村出身,他岳父家很富有,他未婚妻追求了他五年之久,他同意了。婚后他迅速发迹,靠着岳父的扶持,短短四年间就拥有了百万资产。但就象大多数这一类的婚姻一样,他的妻子是个黄脸婆,他并不爱她。就在他越看他的妻子越觉得别扭,感到彷徨苦闷的时候,他遇到了年轻漂亮的吴霜。吴霜也因为他的高大帅气又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而感动。两人几乎是很自然地发生了婚外恋。随着关系的变化,吴霜逐渐为自己的未来担忧起来:她还很年轻,却这样不明不白地做了第三者。她的斗志慢慢被消磨掉了,对宇博的要求也渐渐多了起来。逛商场买衣服,低于1000元的,她看都不看一眼;吃饭要到高档酒楼的雅间,还要每周做美容,每月做美体......正如我们司空见惯的那样,这些宇博都能接受,但唯有一点不能接受,那就是离婚后与她结婚。因为他的财产不是自己当然有的,而是与他的婚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旦离婚,他将失去这一切。
我们认为,宇博的婚姻虽说不上是买卖婚姻,更说不上是政治婚姻,但或许我们可以说,是一种"金钱婚姻"(商榷的说法,希望大家批评),因为它是以某种直接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一旦这种基础遭到破坏,婚姻也就宣告瓦解了,正如上面发生的那样。诚然,这种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在不出现前面发生的情况的时候,也许它能够维持下去,成为在别人眼里众多 "完满" 的婚姻之一。但这也只是也许,我们不能排除别的情况发生。失去这样的婚姻,究竟是祸是福,我倒认为是值得思索的。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也就是说,即便他的婚姻维持下去,也不是什么完满的婚姻。从这一点上说,他失去了婚姻,甚至获刑,并不完全是损失。因为他至少摆脱了他不满意的婚姻,获得了自由。而没有上面的事情发生,他是无法下决心做到这一点的。与婚姻自由相比,甚至坐几年牢也不一定就是损失或损失一定很大。人们为了既得利益而忍受不幸婚姻的事情是太多了!这种忍受可能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改变一个人的性情甚至改变一个人的一切。这就得不偿失了。但这并不是说宇博这样做就是对的,他触犯了刑律,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毫无疑义的。他利用丈人家的财产搞婚外恋,背叛婚姻(尽管这个婚姻不是美满的婚姻),又利用情人的美色为自己做生意服务,背叛"爱情"。从人性上看,在他身上有着太多的贪婪与自私,他所得到的结果是完全应该的。没有什么值得惋惜的地方。
那么吴霜呢?她有没有值得惋惜和同情的地方呢?我认为也是不很多的。诚然,她是受害者,被宇博勾引而成了第三者,令人同情。但在她的人性之中,有没有贪婪的时候呢?恐怕也是有的。她准备靠这个男人来谋求自己"应有"的一切,这个"应有"只是她认为"应有",而实际上是不"应有"的。我们这个社会抱这种思想的女人实在是不少,所以有了一种普遍的意义。她们缺乏一种自立自强的精神,不准备靠自己的努力来获得自己需要的东西,一心要依附于男人来求取一切。她们实际上是把自己当作了一种商品,待价而沽,把要与之结婚的男人当作一生最大的买家,从此就吃定了。所以在她们眼里,男人要把自己当成永远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她嫁给了他或把自己交给了他。当贪婪在一个人身上出现的时候,我们会看到,这个人已经变得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变得好像不认识了。女人不再可爱,而是成了可憎的对象,因而也就失去了当初恋爱时一切美好的感觉。这是造成许多不幸的婚姻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或许,本案的女主角还没有做到这样,但已经接近这样了。当她知道现在同宇博结婚是不现实的时候,她就要他先给她买房子,步步为营。宇博此时才知道事态严重,他想抽身,但为时已晚。他们的事情被宇博的妻子知道了,就象电影里面经常见到的那样,吴霜被宇博的妻子煽了几个耳光,宇博在旁却无动于衷。于是,她一怒之下就生下孩子以作要挟,这是破釜沉舟的作法。但结果这个孩子不是宇博的,一切都落空了。这时,他们所谓的感情,都已成了笑话。她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呢?就只剩下报案一途了。事情发展到这里,已经无可逆转。或许只有这样,才会使她明白,是不是应该改变以前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只是这个代价也未免太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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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论)行动;注意你的(言论)行动,它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