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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权宣言》:人杀狗,狗杀谁
[楼主] 作者:柳下居士  发表时间:2009/06/04 23:01
点击:3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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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发生狂犬病疫情杀狗2万余只打造"无狗城市">

伊小哆提供稿源

 

鸡流感爆发的时候,举国上下都在杀鸡,如今狗流感(狂犬病)的发展趋势持续增长,于是聪明的人们又按照老套杀狗。记得从幼儿园到中学,老师都教我们,动物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们也是动物(自称是高级动物),难道就因为人类的智商高就可以将自己的同类(低一级)赶尽杀绝?

 

人可以发表《人权宣言》,如果狗的语言我们能懂,他肯定要发表一篇《狗权宣言》:凭什么人类就可以践踏我们的尊严,当人类在享用着我们的肉体的时候,如果按照动物界的"以一抵一",难道人类不该死?人可以驯,难道狗不可以驯?难道狗不同人之初性本善?是什么造成了狗咬人,人又吃了多少狗?人类你为什么不忏悔,反而要杀狗?

 

《狗权宣言》(模仿"人权")

 第一条 我们与人向来都应该是平等的,因为共存在同一自然界。我们不求都以兄弟关系处之,或精神上平等相待,但求不互相侵略。

 

第二条 我们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自身安全的基本保障。

 

第三条 人不得肆意使用我们为奴隶,彻底取消奴役我们看门的职责。

 

第四条 我们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面前享有和人一样的狗格。

 

第五条 我们拥有自由发展的权利,而不因为你们是人就可以动摇了我们的权利,如果人类保证不吃我们,我们可以做出部分牺牲。

 

第六条 整个自然的主权在于自然生存规律。人不得无权逆相行使不属于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人类的这种惨绝人寰的奸杀。

 

第七条 倘若我们咬了人,可以被人咬,但若我们做事一切无害于人类,人不得杀。同样,人不得吃我们,倘若人触犯了我们,我们可以吃人。

 

第八条 法津仅有权禁止有害于自然界生存发展规律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动物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法津是公共意志的表现。整个自然界的任何动物都必须遵守法律,从实行保护与处罚上都是一样。故人不可以杀我们,我们不可以咬人,我们若咬人杀之,人若吃我们,更杀之。

 

第十条 任何动物都不得以任何条件或借口恶意侵犯其他动物的生存,尤其像人类这种恶意捕杀。凡触犯法者,按照动物与动物之间相互平等的原则进行处罚,像人类一样,我们一样有宪法,有法律。

 

第十一条 任何动物都不能存在强势的态度违背自然发展规律,倘若一方冒然侵犯了另一方的权利,可以追求法律责任,但绝对不可以灭绝。

 

第十二条 任何动物在其未被确定犯罪之前都定为无罪,即使认为必须予以逮捕,但为扣留其动物本身所不需要的各种残酷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第十三条 任何动物不得以侵犯了其生存环境为由进行恶意扣留,捕杀等行为。整个自然是动物界的,而不是人类的。如果因为狗随地大小便,那么人类排放有毒气体是不是更该死呢?

 

第十四条 动物权利的保障需要有武装的力量;因此,这种力量是为了全体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此种力量受任一动物个体自身利益而设立的。

 

第十五条 任何动物都不能相互漫骂诽谤,歧视其他种群。

  ........................

倘若狗写完他们的《狗权宣言》。他们会说,在中国没有一个,在全世界更没有一个,你可以说我模仿人,更可以说人不如狗,因为我们的忠诚是人类所共见的,比如叫"狗腿子",是人对我们形象的比喻。另外,我们也纳闷,为什么把卖淫女叫成鸡?男公关叫鸭?难道这不是对姐妹鸡们兄弟鸭们的侮辱吗?难道鸡鸭可以像人一样卖淫?

 

不能因为狗咬了人,就可以杀狗,狗的数量要远远少于人类的数量,难道狗命一定比人贱?甚至我曾经写过《人之不狗》,狗之忠诚,狗可以咬自己的主人,更可以咬人,就像人类互相反咬一样,如果这样反咬的话,人人不都罪该万死?

 

狗命与人命同贱,而不因狗无能就得死,更不能因狗有病传染人而死,如果狗像人一样如此的强大,我相信狗的数量也不会曲曲在全世界人口的1/40,如果真得人类真的善良,真得按照《狗权宣言》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话,人每年要吃多少狗?按照如此的比例,全球人又该死多少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狗不咬人,人不得杀,咬人的狗,人控制杀,不得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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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zkoct  发表时间: 2009/06/05 08:31 

我好像一直在期盼狗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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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随缘楼
 [3楼]  作者:红楼之恋  发表时间: 2009/06/05 13:55 

人类是生灵的主宰,即使生个病也要想方设法驾祸其他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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