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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 她生活在农村,十月怀胎,她终于等到了分娩那一刻,为了保证母子平安,并不富余的婆家人,还是把她送到了城市医院生产。可是由于胎位不好,又加上有妊娠高血压,家人一致同意产科医生的意见,施行剖宫产。她生下一个健康的女婴,母子平安,家里人望着粉嘟嘟的孩子也很高兴。虽然她伤口愈合得不是很好,可是,由于不堪负担医疗费,经过与大夫沟通,在大夫的应允下出院了。 家里人为第一个孙子辈的到来欣喜着。可第二天,产妇感觉不适,家人连忙送往生产的那家医院。经过一系列的医治,产妇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进一步恶化。最终,她还是留下出生仅十二天女儿,永远地去了。医院解释是产后败血症。 家里人悲痛不已,人财两空且不说,这十二天的婴孩儿就没了亲娘,让人怜让人疼! 曾经想打医疗官司,可繁琐的医疗事故鉴定,高额的诉讼费,愁人的人力消耗,让他们知难而退! 这十二天大的婴孩儿,现在由奶奶代养。 奶奶已经六十多岁,有严重的高血压,生活在农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要说婴孩的父亲抚养女儿责无旁贷,可是他还要生活,还要打工挣钱来给孩子买奶粉、赡养自己的母亲等。婴孩儿倒是有三个姑姑,生活并不富余,两个姑姑外出务工。关系不错的朋友在一起议论此事,可怜这个十多天的宝贝儿,并为她的生活说出不同意见: 1、无论如何也要把孩子养大成人,这样才对得起死去的人。 原因:孩子失去母亲就已经够可怜了,不能把她再送给别人。 孩子的奶奶认为这是家里的骨血,不能送养,哪怕自己少吃一口也要把孙女养大。 家里亲戚认为把孩子送人是有悖于死去的人,会让旁人笑话。 2、把孩子送养给一个家庭条件好且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 原因:家在农村的他们不能为这个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她降生在这个家庭不能选择,可是现实让这个孩子有了选择家庭的权力。为她选择的家 庭,有良好的经济条件,优越的教育环境,让这个可怜的孩子的一个很好的人生前境。 孩子留下来,养大不成问题,可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无论是心理还是生活上 孩子长大成人会有很重的心理负担。 (朋友们,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 <A href="http://211003.bbs.xilu.com/" target=_blank><img src= http://www.yuluo.com/non-cgi/attach/2004/11/24/14122--embed.jpg></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