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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恋爱,应该是在幼稚园的时候,我爱上了站在我身旁,头上缠着蝴蝶结的小女孩,名字全然忘却,样子已经也不记得了,应该是红扑扑的圆脸,小巧的鼻子。我们一起玩“过过家”,做了一个月的夫妻。后来,她又有的新的玩伴,就不大理我了。我第一次领教了被抛弃的滋味,只是那时还没有学会少年维特的烦恼,竟揩着鼻涕将这段爱情快意的忘却了。 上了小学,我爱上了我们的班长,她扎了两个小辫,笑起来就显出两个酒窝和一只虎牙,感觉是胖乎乎的干净,我痴迷的爱上了她,以致于认为幸福的含义就是放学后尾随她回家,然后再走双倍的路程回自己的家。这样,心里就多添了些爱的回味,屁股上也多添了些因为迟回家的新的手掌印。轮到我值日的时候,总是一大早就来,细心抹去她桌子上的灰尘,将脸在她的桌子上贴一会,吻没吻桌面,我倒记不清了,反正桌子上留下口水印则是一定的了。 上了初中,我爱上了隔壁班的一位女生,我感觉这是真正的爱情了,上课时双眼发怔,深夜更有了难以入眠的感觉。每日放学路上更期望有一个不经意的相逢。记得一个雨蒙蒙的下午,地面分外的湿滑,突然她和另一位女生在对面出现了,紧张间不禁脚下一个趔趄,虽然没有摔倒,却传来了她们欢快的笑声,我不得不满地找可以藏身的地缝。然后发誓永远不在她面前出现。 上了高中,我彻底爱上了同班同学,至今我没见过比她漂亮的女人,但我却羞于表达直至毕业,直至没有她的音信。只是最近突然在地方台的“警方传真”的节目中惊异的见到美丽依然的她在侃侃而谈,忍不住便电话相约,在淡淡的茶香中,我问道:“你知道不知道当时全班男生都爱你?”回答:“收到过好多不明不白的信,但没有你的,你是不是属于作案不留痕迹的一类人?”我又问:“全班男生,你又最喜欢谁呢?”回答:“说最喜欢你,怕你骄傲。说不喜欢你,怕你伤心”。我们就这样欢快的过了一个下午,从此不再想她。 进入大学,我在工科院校,学的又是机械制造,周围女生实在少得可怜,我想:没有漂亮的,就找个成绩好的将就吧的。于是开始了一场持续八年的恋爱,于是和她相伴了十六个年头,于是就是永远。 ※※※※※※ 三峡的巍峨壮丽,大海的波澜壮阔,天空的高峻深远,都不如水的不动声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