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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檄文 ——有感于绿灯不放行 一个常见的镜头: 时间:上班高峰期。 地点:一条交通主干道十字路口。 人物:几名人民警察,数百辆自行车,数十辆各类汽车,少量行人。 事件:绿灯终于亮了,人们准备前行。警察同志们费力地阻止住大家,放红灯一侧车辆和行人继续通行。被阻的人们大惑不解,后来一辆警车开道,几辆高级轿车鱼贯而过并有警车殿后。人们议论纷纷的嘈杂声。红灯亮。绿灯亮。大家继续走自己的路。 这个镜头可能太普通了,可能根本引不起谁的兴趣,更很难使人感同身受。但是作为事件亲历者(当然是被阻者)之一,笔者却有如骨鲠在喉而不吐不快。本人没有系统研究过法律,对具体的交通法规更不甚了了,但有一点是清楚的:所有法律、法规都应该服从最大的法律——宪法,而宪法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的,宪法是明确规定过公民权益的,人与人是平等的,不管你是什么出身,什么职务,什么人,只要没有被剥夺公民权。 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百姓也多少懂得了一点法律,所以当那浩浩荡荡的车队经过时,许多人侧目而视,戟指相向,交头接耳者有之,议论纷纷者有之,口出粗言者也并不乏人。因为大家都意识到了自己的正当权益被无端侵占了,都切身体会到了人与人的不平等。冷眼旁观的笔者耳中有幸飘入如下议论:有威风到中南海去陡,这是公路;老百姓的时间也是时间,迟到了扣钱有人管吗;这可比电视里鸣锣开道威风多了;我们也是纳税人……。更有甚者竟漫骂人民警察象见到了爷爷,而笔者心中却在为人民警察抱不平,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已是大汗淋漓,岂是易事,想来心中自亦不平,奈家中也有妻儿老小要活着,头上壳帽必须保住耳。 呜呼,古之警句多矣,如“千夫所指,无病而死”者是也,“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者亦是也,“多行不义必自毙”者仍是也,“肉食者”安可不慎乎?即今之流行歌作者尚知晓“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其显而易见已不待言。换用老百姓的话是“唾沫可以淹死人”,虽然老百姓大多时只是敢怒而不敢言,而戾气积攒过多又岂是祥和之兆?而今皇帝戏盛行,原因之一就是剧作者把皇帝写成了你我一样的有血有肉有悲有喜有情有义有歌有哭的时而高高在上时而走入民间与百姓融为一体的一个“人”,诚如是,则民心可知矣。著名诗人臧克家先生有诗云:“……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在其位者实当心存敬畏。中国人中脊梁骨最硬的鲁迅先生曾说过:无端地空耗他人的时间实际上等于图财害命,然而,当几百人为他空耗几分钟的时候,那位“日理万机”的权贵或准权贵可能眉毛都不屑一皱,对于他来讲,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不会产生一丝一毫的愧疚,因为百姓在他的心目中已经不是他的同类,可能与蝼蚁并无二致。不幸的是这绝对不是夸张,几百人的几分钟算得了什么,君不见煤窑接二连三的出事,夺去的可不是谁的几分钟,而是鲜活的生命,和你我并无区别的有血有肉的生命!显然那里也有这样的大老爷高高在上,他出行的时候也不可能在意百姓的等待,因为在他的眼中百姓根本不是和他一样的人,他仍可以非常坦然地学习前总书记的话: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 或许是书生气太浓了,笔者怎么也闹不明白,党来自人民,本身就是人民,为什么有些党的干部就恰恰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居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宣讲“三个代表”呢?正如文章题目说的,笔者并不想向他们发出檄文,百无一用是书生,象鲁迅先生那样可以笔作枪者能有几人?写此小文不过借以一浇块垒,并同时告之某些权贵或准权贵,我们也很生气!
※※※※※※ 雅兴忽来,诗能下酒 豪情一去,剑可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