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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周五,晴。 今天除了下午出去外,上午也无非有时间坐在办公室为当事人拟个诉状的什么。 下午去的是看守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强奸与抢劫;数罪并罚!强奸罪最低刑是3年,抢劫罪最低刑是3年。 强奸是未遂,抢劫数额只有几百元。为此按最低刑罚就将要失去的肯定是四年以上的自由时间。 这对于坐在我们对面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无论如何来说心理不平衡,因为所谓的强奸是没有完成,女的大叫;有贼心没贼胆情欲顿消。就停止了他本该可以继续进行的行为。没有完成的行为在刑法里叫未遂,未遂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坐了几个月牢狱他说他学了法律他也认了他的强奸未遂;可他真的不明白起诉书认定他的抢劫,出乎意料!他说当时女的害怕在走的时候掉落了她的手提包;手提包里有小灵通一只,人民币60多元及其他的一些证件;他当然检了他的手提包,他跟我们说:他怕说不清楚,把手提包里的东东拿出,扔了他的手提包。他不明白这一扔他的行为在客观上就明显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这一扔他就要等着法律给他的三年有期徒刑。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他的心理如何是不平衡的。 坐了牢他出来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心理呢? 我们替他呼吁,我们替他鸣不平,可我们的力量是不够强大的。我们知道一切都可以在法律的名义之下完成的,因为这些事件的情节没有典型到足以引起社会的轰动,所以,虽然非常不公平,但是不公平的恶果只有他们自己承担了。 我们知道我们完成了一件案子似乎一切就这样过去了。 但是今天从看守所出来后真的后悔选择从事律师这职业。有点恐惧感,怕怕的!告诉他们真实,害怕着他把仇恨的种子种下了,或许今天没有发芽,明天也没有发芽,这样的事情积累多了,迟早会有一天,他们中间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群体,会突然爆发出巨大的复仇的能量,和谐的社会景象就会被撕裂,就像杨佳突袭上海闸北公安局、6.28事件那样,发生骇人听闻的事件,最终受害的将可能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 ※※※※※※ 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论)行动;注意你的(言论)行动,它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