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周一,阳光。 小偷啊,小偷,拿什么来拯救你。 案件事实很清楚,偷的证据也充分,你却要说自己是无罪。理由我就没有在现场偷过,我在公安的供述是逼供,没办法所出的。 作为律师是为被告小偷说话的,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庭上能找出理由的无非说的也无非是公安的取证上程序上一些不足等等一些事。 可如今法律也重的是实体而不是程序。律师的辩护也徒不过是形式。 其实做了律师N年通过公安的案卷能知道案件的判决的结果。 会见小偷时,对他晓之以理,言之以明。跟他讲利弊关系。能帮助他的是量刑时罪能减轻些。要让他明白,让他大悟;让他认错,让他对自己的错误有所意识,呵呵,因为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的认识才会痛改前非,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对社会的危害性会少些。 可他特工队出来的,他才不怕坐牢,对你律师的意见才不会采纳。今日法庭上始终坚持不动摇原则,我就没偷! 最后的结果意料之中元判了他二年有期徒刑。 精彩的是最后法庭宣读完毕法庭问;"服不服"! 答:"服"。 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小偷,我拿什么来拯救你! ※※※※※※ 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论)行动;注意你的(言论)行动,它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格。 ” |